借着这些琐碎营生,他亲眼见过悲欢,亲手碰过冷暖,对人间百味的体察,一天比一天真切。
这份浸润,正一点一滴地淬炼着他的心性。
光阴如溪,悄然淌过数载。
玄霄抽条拔节,长成了十五六岁的清瘦青年;
隔壁的小囡囡也褪去稚气,出落成亭亭玉立的豆蔻少女。
她有了自己的名字——灵儿。
是玄霄取的。只因她眼眸清亮,心思玲珑,既有孩童的烂漫,又似藏着一点超乎年龄的通透。
这时节,玄霄已能挽弓、能辨兽踪、能识山势,便主动加入部落的狩猎队,准备随众人进山围猎。
灵儿当场就红了眼圈,攥着他衣袖直掉泪,怎么劝都不松手。
人族体格孱弱,遇上獠牙森森的野猪、皮厚肉糙的黑熊,稍有不慎就是命丧当场。
哪次狩猎队出山,不是有人缺了胳膊、少了腿,甚至再没回来?
她实在怕极了。
“别哭,灵儿,我一定平安回来。”
玄霄轻声哄她,语气坚定,却没退半步。
灵儿哽咽着,终究没再拦。
几天后,队伍凯旋,人人带伤却无一人折损,肩扛背驮,抬回三头膘肥体壮的野猪!
这般大捷,全靠玄霄一手谋划——他没动半分修为,只凭一双眼睛看地形、一双手布陷阱:引兽入沟、绊索藏石、诱饵设伏……信手拈来。
灵儿远远瞧见他身影,撒开腿就奔过去,一头扎进他怀里,眼泪簌簌往下掉。
此后几年,玄霄年年随队进山。
十八岁那年,他已是族里公认的狩猎好手,连老猎人都夸他“眼毒、手稳、心细”。
而隔壁那位一手养大灵儿的婆婆,却已病骨支离,卧在榻上再难起身。
临终前一日,她让灵儿扶着,颤巍巍唤来玄霄,枯瘦的手搭在他腕上,声音气若游丝:
“白霄……我走后,最放不下的,就是灵儿。我把她托付给你,你肯应么?”
玄霄垂眸静立,良久未语。
他和灵儿,打小一块儿滚泥巴、捡柴火、听阿婆讲故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她望向他时眼里泛起的光,他怎会不懂?
可他此番入世,本为锤炼道心,而非牵扯尘缘。
婚约一结,便是因果缠身——他本不想欠这一笔。
可低头看见灵儿哭得发颤的肩膀,听见她压抑的抽泣,心口像被什么轻轻揪了一下。
“阿婆放心,我会护她周全。”
他终于开口,声音不高,却沉甸甸的。
他不愿沾因果,可若真让她孤零零守着空屋过日子,他更不忍。
况且,既是要尝尽人间滋味,婚嫁生养,本就是其中一味。
他盘算好了:待百年之后,再携她踏上修行路,因果自解,两不相负。
婆婆听完,嘴角微扬,缓缓合上了双眼。
灵儿扑在床沿,哭得不能自已。
族人们帮忙操持后事,一切从简却庄重。
不久,在众乡邻见证下,玄霄与灵儿依古礼盟誓,结为夫妇。
那时节尚无“婚礼”之说,天地未证、神明未祭,只有一纸手印、一碗共饮的清水,便是最郑重的契约。
灵儿低着头,耳根通红,却把那只手稳稳按了下去。
自此,两人同灶吃饭,共屋栖身。
十年光阴,如溪流静静淌过。
玄霄依旧随队进山,灵儿则守在院中,浆洗缝补、蒸饼煮羹,日日等他踏着夕照归来。
他头一回,尝到了“有家”的滋味——
原来世上真有这样一个人,不必你开口,就知你饿不饿、累不累;
你出门时她目送,你归家时她迎门;
你不在时,她的牵挂是无声的;
你在时,她的欢喜是满屋子的烟火气。
有时他竟恍惚想:若这一生,就这么过下去,也挺好。
念头刚起,脊背便沁出一层冷汗。
温柔乡,果真是英雄冢。
当年在模拟境中,千次身死、万般绝境,道心未曾晃动分毫;
如今不过几年柴米油盐、几声叮咛絮语,心湖倒起了涟漪。
可冷静下来细想,那涟漪底下,不是动摇,而是更深的沉淀——
他看清了软肋,也守住了底线;
尝过了眷恋,也未曾失了清醒。
这一遭,道心非但未损,反而更韧、更实、更经得起风霜。
果然,亲身走完一世人世路,真是再明智不过的抉择!
唯有真正浸染红尘烟火,才能照见本心,勘破自我!
正因如此,玄霄彻底卸下心防,全情投入这场入世修行之中。
光阴如溪,静静流淌。转眼间,玄霄已年过四十。
此时的他,已是部落里赫赫有名的猎队统领。
他精通就地取材、巧设机关,布下的陷阱与简易阵势,往往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围捕猛兽巨物。
这份本领,让他在族中声望日隆,顺理成章接过了猎队首领之位。
而灵儿呢?这些年来始终守在家中,操持炊食、缝补衣裳、照料庭院,把日子过得安稳而温润。
每次玄霄率队归来,她总站在寨口,笑意轻软,目光清亮,静静迎他归家。
两人之间没有惊涛骇浪,却有细水长流的默契与相惜,真真是执手同担风雨、并肩共度寒暑。
唯有一事略显遗憾——成婚多年,膝下始终空空。
这并非偶然,而是注定。
能与灵儿结为夫妇,已是玄霄此世所能触达的边界;若再添血脉,便是逾越红线。
试想一下:倘若真有了孩子,二十年后孩子成家立业、再育后代……一代接一代,枝蔓蔓延至整个人族聚居之地……
那如山似海的因果牵连,足以将一位大罗金仙压得神魂俱疲!
所以,玄霄始终悄然把控着分寸。
好在灵儿对子嗣一事也从未执着,他这才真正松了口气。
时光飞逝,又一个二十年倏忽而过。
玄霄步入六十岁,两鬓初染霜色,额角也爬上了几道深痕。
灵儿亦然,发间微见银丝,眉宇间添了柔韧的褶皱,可望向玄霄时,那眼神依旧温润如初,不见半分倦意。
此时,他已主动退下猎队首领之位,将担子交到了自己亲手带出的几名弟子手中。
没错,这二十年里,他陆续收了几位年轻族人做学徒。
名义上,是为传承狩猎技艺——教他们如何借山势、察风向、设伏击、引兽入局,让人族多一口肉食、少一分饥馑。
毕竟,玄霄那套融自然于无形、化险境为牢笼的手段,确是罕见绝伦。
但更深层的思量,其实另有所指:
他要不要,把阵法之道悄悄留给人族?
这才是他反复掂量的重心。
虽非人族血脉,亦无先天渊源,可二十载朝夕相处,早已让他看清这片土地的真实处境——
洪荒人族,活得太难了。
万族环伺之下,他们既无强横体魄,又缺天赋异禀,生存全靠坚韧与智慧硬撑。
族中偶有资质出众者踏上修行之路,可金仙、太乙金仙之流,在洪荒大势面前,终究掀不起风浪。
真正能为人族撑起一片天的,至少得是准圣级的大能。
而阵法不同。
它不挑根骨,不苛灵根,只需悟性与勤勉;既能助人围猎增收,更能护村守寨、抵御外侵。
哪怕只是最基础的困兽阵、隐迹阵、聚灵阵,也足以改写许多小部落的命运。
思虑再三,玄霄终于落定心意。
他悄然在族中挑出几个心思灵透、手眼协调的少年,以“改良狩猎术”为名,将阵法入门之理徐徐授之。
那几位弟子,便是由此而来。
事实证明,这条路走得通。
不出数年,部落猎获稳增三成,夜间巡防再未失手,连邻近几个弱小部族都慕名前来求教。
玄霄默许后,这些简化的阵图与口诀,便如春水般悄然漫过山岭,流向更多人族聚落。
人族的繁衍根基,由此多了一重踏实保障。
甚至惊动了人族三祖。
这一日,燧人氏亲至玄霄所在的部落,登门致谢。
他感念玄霄所传之术,实实在在托住了无数族人的命脉。
玄霄只含笑作答,未多言语。
倒是燧人氏见到灵儿时,脚步一顿,面露讶异:“白霄兄,你夫人灵儿……我竟觉得格外面善。”
语气里带着几分迟疑,仿佛在记忆深处翻找某个模糊的影子。
玄霄略感意外,心中微动:莫非灵儿另有渊源?连人祖都觉眼熟?
可念头一闪,便自行消散。
不可能。
若她真有非凡来历,以玄霄大罗中期的修为与感知,断不会毫无察觉。
连燧人氏这等古老存在都难以窥破他的底细,他又怎会识不穿枕边之人?
此事就此搁下,再未深究。
临别前,燧人氏诚邀玄霄赴人族祖地,受万民香火供奉——那是仅赐予擎天之柱的殊荣。
玄霄却只轻轻一笑,婉言谢绝。
他来此一遭,只为阅尽人间百味,淬炼己心。
一旦踏入祖地,因果如藤缠身,再难抽身,岂非背离初心?
燧人氏怅然离去。
此后,玄霄与灵儿继续在这方小寨中,过着晨起炊烟、暮归笑语的日子。
岁月无声,二十多个春秋,悄然滑过。
这个时候,玄霄和灵儿都已迈入八十多岁的高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