颉利的三万大军,压到阴山南麓的时候,迎接他们的,是一片空无一人的草原。
隋军大营,拔得干干净净。毡帐的印子、灶坑的灰烬,全被仔细地抹平了——李靖连一根没烧透的柴禾都没留下。
颉利勒马立在空荡荡的营址上,脸色铁青。他是草原的枭雄,一辈子追别人,还没被人这样晾过。出发前他在牙帐前誓师,说的是“一月之内,提南狗的头祭旗”;如今兵到地头,连对手的影子都摸不着,三万人大张的弓,拉满了,却不知道往哪儿放。
贺鲁凑上来,低声进言:“可汗,隋军轻骑,无辎重,他们离不开草场水源。只要扼住阴山南麓的九眼泉,不愁他们不来——”
“闭嘴。”颉利看都没看他,“祭天台的八千守军,就是你守丢的。再出一次错,你的头,祭旗。”
贺鲁额头抵着马鬃,不敢再言语。
“找!”颉利一刀劈在旗杆上,“三万人,追八千!就是把阴山翻过来,也把那条南狗给本汗找出来!”
他不知道,从他踏进阴山南麓的那一刻起,这场仗的节奏,就不再归他管了。
——
李靖的打法,只有一句话:不接战,只遛狗。
八千一百骑,分作七队,每一队都轻得像风。苍狼命格的加成果然名不虚传——一人双马,换乘疾驰,日行二百里,马不卸鞍,人不落地,渴了嚼一把雪,饿了啃一口肉干。颉利的大军,则是三万人挤作一团,人吃马嚼,日行不过六十里。
第一日,隋军两小队,夜袭颉利军的冬草场。那是大军预定宿营的一片背风草场,一夜之间,被烧成了一片黑灰。三万大军多走了四十里,才找到下一片草场。
第三日,隋军劫了颉利的辎重队。不恋战,抢了粮车就地烧掉,三十车奶酪、肉干,烧得火光冲天。护粮的一千附从骑兵追出来,追了二十里,连隋军的影子都没摸着。
第五日,哨骑遇袭。颉利撒出去的斥候,一夜之间被抹掉了四十多个——苍狼军的儿郎,趴在雪壳子里能趴一整天,呼吸都喷在马肚子底下。颉利的眼睛,开始一只一只地瞎。
第七日,隋军诈作大队,夜惊颉利中军。三万人披甲列阵,在寒风里站了半宿,连个敌影都没见着。第二天,全军上下,眼圈都是黑的。
那一夜带队诈惊的,是巴特尔。老爷子领着两百苍狼骑,每人马尾巴上拖着一捆干柴,绕着颉利大营跑了半宿,拖得烟尘滚滚,蹄声如雷,号角吹得漫山遍野都是。颉利军中军大帐的灯亮了整整一夜,巴特尔带着人在三里外的小坡后头,啃着肉干看热闹,看得直乐:“南人皇帝的军师说了——咱们这两百骑,顶他五千人使。老爷子活了一辈子,头一回这么值钱。”
打了就跑,跑了又回。颉利三万大军,像一头被蚊群围攻的熊——暴怒,咆哮,挥掌,每一次都拍在空处。
更要命的是水草。
李靖把颉利,一步一步,往水草枯恶的地方引。每一次袭扰之后,隋军撤退的方向都经过精心选择——颉利追出来的路,永远是草最薄、水最远的那条。大军可以饿三天,战马不能;人可以嚼雪,马群要喝水。到第十日,颉利军的战马,开始成批地掉膘,夜里马厩——如果那也叫马厩的话——马匹倒毙的数目,从十几匹涨到了上百匹。
附从部族的骑兵,开始有人开小差。先是三个五个,后来是整队整队。草原上的附从,从来不是卖命的,是跟着强者分肉的——强者要是露出了疲态,他们的马蹄,比谁都诚实。
——
隋军大营,夜里。
杨广的毡帐里,灯烛亮到三更。案上摊着一本厚厚的册子,密密麻麻,全是这十日的记录:颉利军每日行程、草场位置、水源远近、袭扰的时辰方位、附从部族的逃亡数目……每一笔,都是他亲手记的。
李靖掀帐进来,看见那本册子,笑了:“陛下这功课,比讲武堂任何一个学生都勤。”
“看不懂,才要多记。”杨广头也不抬,“药师,朕问你——今日这一场,为何不烧草场,改劫辎重?”
“因为颉利已经换了宿营的路数。”李靖在案边坐下,随手在册子上画了条线,“他开始绕开咱们烧过的草场走。草场烧不着了,就烧他的粮——草场是马的命,粮是人的命。把他的人和马,一天拆一样。”
杨广若有所思,提笔又记。
记完,他搁了笔,揉着眉心叹道:“朕以前读史,读到‘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只当是句漂亮话。这十日跟着你看下来才懂——这九个字,是把三万大军当牲口放。放到他马瘦、人疲、心乱,放到他自己走进你挖好的坑里。”
李靖提起笔,在那本册子的扉页上,端端正正题了九个字:
致人而不致于人。
“这一课,”他说,“臣替陛下题了名。往后的仗,陛下可以自己试了。”
杨广捧着那本册子,看了许久,忽然问:“药师,你说,这仗要是交给颉利来打,他会怎么打?”
“他会列阵,对冲,拼马刀。”李靖答得毫不迟疑,“草原人打了几百年的仗,就是这一下。所以他读不懂咱们——他不是输在刀上,是输在他这一辈子,只会一种赢法。”
杨广若有所悟,提笔在册子最后添了一行小字: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会一种赢法的人,注定输给会一百种的人。
——
第十二日,颉利察觉中计了。
中军大帐,这位草原枭雄盯着舆图上自己十二日的行军路线——那条线,歪歪扭扭,像一个被人用绳子牵着走的醉汉。他猛地醒悟过来:十二天,他追着八千人的尾巴,在阴山南麓兜了一个巨大的圈子;他的马瘦了,粮烧了近半,附从逃了四千。
而对方,连正面都没露过。
“李靖……”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个名字。隋军主将是谁,他这些天已经打听明白了,“好一条南狗。”
军议上,诸将还在吵——有请战的,有请分兵的,有骂附从部族靠不住的。颉利一言不发地听着,忽然起身,一把掀翻了面前的案几,杯盘滚了一地。
帐中死寂。
“传令。”他一字一字,声音哑得像砂纸磨铁,“全军后撤。回牙帐。”
有将领急道:“可汗!就这么退了,草原上——”
“草原上的人心,比三万大军重要?”颉利一个眼刀甩过去,那人把后半句咽了回去,“再追下去,咱们的人心,先没了!退——回去,养马,聚兵,明年开春再来!”
枭雄终究是枭雄。止损这两个字,他比谁都懂,也比谁都狠得下心。
——
隋军大营,同一夜。
颉利后撤的急报传进来,帐中诸将,人人脸上都有笑意——三万大军,被八千人遛了十二天,遛得掉头就跑,这本身就是一场大胜。
杨广却没有笑。
他盯着舆图,盯了很久很久,忽然伸出手,手指重重按在颉利退路的一个点上——阴山南麓,黑风口外,一片两山夹峙的开阔草甸。
“不许他退。”
帐中诸将一怔。
“放他退回牙帐,养一个冬天,明年开春,他还是三万。”杨广的手指,沿着那条退路缓缓划动,“朕要把这一仗,打成十年——传令:会战,就在阴山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