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宝!你这孩子,伤还没好利索呢!这是要去哪啊?”
灶房里传来一阵炒菜的油香和锅铲碰撞的叮当声,紧接着一个系着蓝布围裙的老妇人追了出来,手里还攥着半把葱,站在门槛上朝那道快出门的背影喊话。
日光晒在她花白的发髻上,晒出一层暖融融的金色,她脸上带着关切和几分嗔怪。
“奶奶!我就随便走走晒晒太阳!不去哪!”
周延礼背对着她,没有回头,只潇洒的朝身后挥了挥手。
“哦那行!别走远了啊!等下回来吃饭!奶奶做了你最爱吃的炒鸡!”
老妇人见他应了,便也放下心来,转身又回了灶房,锅里的油声重新热闹起来,夹杂着她哼唱的小调,断断续续的,听不清是什么曲子。
周延礼头上还缠着一圈纱布,额角的地方隐隐透出一点淡黄色的药渍,一张原本还算周正的俊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嘴角破了皮,左眼眶还泛着一圈乌青,看起来有几分狼狈。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迈着大步在巷子里穿行。
他沿着老城区的石板路慢悠悠的转了一圈,路两旁是低矮的红砖房,墙上爬着半枯的藤蔓,电线杆上挂着晾晒的衣裳,偶尔有几只鸡在墙角刨食,空气里混合着煤炉子的烟味、炒菜的香气和灰尘气息。
这一路遇到不少熟人。
街口修自行车的老李头正蹲在铺子门口补车胎,抬头看见他,敷衍地点了点头。
巷尾卖豆腐的张婶正端着盆泼水,看见他脸上那副挂彩样,倒是多问了一句,嘱咐他别再出去瞎混打架了。
周延礼凭着原主留在大脑里的记忆,认得这些人,面对他们的好意,无论多敷衍,他都一一笑着应了。
“不疼了李叔……真没事了。”
“知道了张婶,以后不打了,您放心。”
他的语气自然,寒暄几句之后,周延礼便从巷口拐出去,一路走到街尾那棵老槐树底下。
老槐树树干粗得要两个人才能合抱,枝叶繁茂,筛下一地细碎的光斑。
他背靠着树干慢慢坐下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顺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角,晃着腿,一副懒洋洋的做派。
杀马特小鸟蹲在他旁边的树枝上,头顶那几根彩羽在风里一翘一翘的,憋了一路的火终于压不住了。
“周延礼你是不是傻?脑子被板砖拍坏了吧?明明可以选择成为任务目标的亲爹,为什么不选?你偏要选这个二流子原主?”
“原主跟任务目标八竿子打不着,一丁点关系都没有,你要怎么当人家的好爸爸?!你是不是脑子有病?故意给自己加难度是吗?”
它越说越气,上蹿下跳,翅膀扑棱得树叶都跟着颤,整只鸟像一团炸了毛的彩色绒球。
周延礼叼着那根狗尾巴草,眼皮都没抬,由着它叽叽喳喳说了一大通,直到那鸟自己喘气的间隙,才慢悠悠地开口。
“说完了?”
杀马特小鸟见他这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气得头顶那几根彩羽都竖了起来,扑棱着翅膀就要朝他撞过去。
“咿呀呀呀!你不给我解释清楚我跟你拼了!这任务谁爱做谁做!”
周延礼呵呵一笑,连身子都没动,抬手就是一巴掌,正好把那只鸟扇得在空中翻了个跟头。
紧接着他在那鸟惊恐的目光中探出手去,捏住它半边翅膀,随手薅了半把彩羽下来,语气慢条斯理的,透着点让人后背发凉的危险。
“反了天了,敢这么跟爸爸说话?找死呢?”
杀马特小鸟身子一僵,几根彩羽被拔得光秃秃的,它这才猛然回想起被周延礼支配的恐惧。
完蛋,刚才上头了,忘了这狗东西从来不吃这一套。
它连忙把炸起来的毛收回去,干巴巴的挤出两声尬笑。
“哈哈……爸爸爸爸……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适才相戏耳!开个玩笑嘛……呵呵呵……”
周延礼嗤笑一声,随手把它扔到一边。
“呵,这会儿知道喊爸爸了?”
杀马特小鸟滚了两圈才扑腾着站稳,翅膀还抖着,委屈巴巴地小声念叨。
“可您现在这个身份……你怎么做任务啊……完全无从下手嘛……”
它说着说着,悲从中来,干脆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活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周延礼拍拍它的脑袋,力道比刚才轻了不少,语气也松了下来。
“行了行了,爸爸自有办法,你该干嘛干嘛去,别在这嚎丧了。”
他把目光投向远处那些错落的红砖瓦房,眯着眼,慢慢思索起来。
……
这次的任务背景在1980年,改革开放初期的黄金时代,整个国家都在一种躁动而热烈的氛围中缓缓转动。
1978年国家正式推行改革开放,1979年批准广东、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个体经济第一次被允许存在,搁以前,这叫“投机倒把”,是不允许的。
到了1980年,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南边那阵风吹得越来越猛,连内陆这座老城都隐约嗅到了钱的味道。
也正是在这一年,原主揣着攒下的家底,跟着几个兄弟南下倒腾电子表和录音机。
这会儿派出所对这种事已经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管得没那么严,谁胆子大谁就能赚到钱。
原主名叫温安宝,听这名字就知道家里把他当宝贝疙瘩,他是温家的大孙子,上头三个姑姑,就他爹一根独苗传下来的香火,从小被爷爷奶奶宠得没边。
温安宝不爱读书也不肯干活,长大了依然一事无成,混到二十二岁还是吃了睡睡了玩,跟一群好兄弟招猫逗狗,成天不是去跳舞就是去录像厅看港片,没个正形,是整条街出了名的二流子。
好在他爹妈都是国营机械厂的正式职工,他爹还熬上了车间主任的位置,家里不差他这口饭,也就由着他晃荡。
可这次他脑袋一热跑去南方倒腾电子表,回来还没等把货出手,就因为不懂“规矩”惹了地头蛇,被一群小混混堵在巷子里给揍了。
那些地头蛇下手很有分寸,不动刀,动了刀性质就变了。
他们打架最常用的是自行车那种钢索锁,抡起来抽人,皮开肉绽但不容易出人命,其次是军挎包里塞块板砖,抡起来叫“甩包”,最次也得缠一手自行车链条当拳刺使。
原主就是被一板砖结结实实地拍在后脑勺上挂了,等再睁开眼时,里头已经换成了周延礼。
按道理说,周延礼最好的选择是进入任务目标亲生父亲的身体,那样血缘关系摆着,天然占着名分,当爹容易得多。
可他不愿意。
这次任务目标是一个名叫何春花的小女孩,她出生在下林村,母亲是村里大队长家的女儿,父亲则是来村里下乡插队的知青,叫张知俞。
张知俞是从城里来的,读过书,识得字,人长得白净斯文,跟村里那些黑黢黢的庄稼汉完全不同。
何家姑娘一眼就看上了他,他也看出了何家姑娘的好,何大队长在村里说话管用,家里吃穿不愁,跟她结了婚,就不用再天天下地挣那点工分,也不用再愁哪天饿肚子。
于是张知俞便动了心思,三番两次地接近她,哄得那姑娘心花怒放,两人很快便在一起了。
村里人见生米煮成了熟饭,便给他们办了桌酒席,也算正正经经地结了婚。
婚后不久,何家姑娘便生下一个女儿,取名何春花。
可张知俞从来就没想在这村里待一辈子,他从下乡第一天起就在想办法回城,偷偷给家里写信,托亲戚打听政策风向。
1979年,各地掀起返城大潮,国家紧急出台政策,不再强制要求知青扎根农村,给了知青返城的机会。
张知俞等的就是这一天,他以探亲为借口回了江城,临走前还把家里攒下的所有钱都偷偷拿走了,一分都没留下。
何家姑娘那时以为他只是回去看看,还说让他早点回来,她哪里知道,这一走便是永别。
回到江城后,张知俞火速跟以前的女同学重新联系上,两人结了婚。
他在农村办酒的时候没领结婚证,回城后也不提这茬,女方便一直不知道他在乡下还有过老婆孩子。
一年多过去,如今张知俞新婚老婆已经怀了孕,他在城里住着楼房,端着一份体面的差事,日子过得安稳又舒坦。
他巴不得把下林村那段事从自己生命里彻底抹掉,偶尔午夜梦回,想起何家母女时,非但没有愧疚,反倒有些后悔。
当年怎么没狠下心弄个意外出来,把那对母女彻底解决了,也就没了后顾之忧。
按照原本的世界线,何春花十五岁那年,她母亲积劳成疾加上长年郁结于心,终是撒手人寰。
何春花走投无路,一个人揣着母亲临终前留下的那个名字去了江城,几经辗转还真让她找到了张知俞。
可那时张知俞已经有了完整的新家庭,妻子体面,孩子乖巧,他把何春花当作从天而降的污点,百般厌恶。
他不肯认她,也不肯给她一个落脚处,把她逼到了绝路上。
后来张知俞把何春花嫁给了一个名声极臭的酒疯子,换了笔彩礼钱,就再也不管不问。
何春花婚后被那酒疯子打得遍体鳞伤,身上没一块好肉,最后在一个冬夜里投了河死了。
这就是个小可怜的故事。
何春花这一生所有的不幸,都始于她那个自私凉薄的亲爹。
张知俞偷走何家全部积蓄是事实,抛妻弃女是事实,回城另娶是事实,始乱终弃是事实。
这样的人,凭什么有人替他赎罪替他洗白?
周延礼冷哼一声,让他去当那样一个人,替他赎罪,替他收拾烂摊子,最后还给那人渣搏个好名声?想都别想。
他周大少爷不受这份鸟气!
他宁愿选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二流子身体,也不肯钻到人渣的壳子里替他粉饰前半生。
人渣就该烂在泥里,受人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