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还在山谷里回荡,像一块大石头扔进了深潭,涟漪一圈一圈地扩散开去。树枝上的积雪被震得簌簌往下掉,几只松鸦从林子里扑棱棱地飞起来,嘎嘎地叫着,像是在抗议这突如其来的巨响。
王谦端着枪,站在山坡上,枪口还冒着淡淡的青烟。他的眼睛盯着倒在地上的那头大公鹿,手指还搭在扳机上,全身的肌肉还绷着,像一张拉满了的弓。这是多年打猎养成的习惯,开枪之后不能马上松懈,因为有时候猎物不会当场毙命,会挣扎着跑掉,得做好补枪的准备。
那头鹿躺在山坡上的草丛里,四蹄朝天,一动不动。子弹从左侧胸口打进去,正中心脏,它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就倒了。王谦等了一会儿,确认鹿已经死透了,才把枪收起来,长出了一口气。
黑皮第一个冲了过去。他胖,跑起来浑身的肉都在抖,可他跑得飞快,几步就冲到了鹿跟前。他蹲下来,用手摸了摸鹿的脖子,又摸了摸鹿的胸口,回过头来,满脸都是笑:“谦哥!打着了!打着了!还热乎着呢!”
栓柱从左侧的灌木丛里钻出来,身上沾满了枯叶和泥巴,裤腿湿了半截,可他顾不上这些,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鹿跟前,蹲下来仔细看了看伤口。子弹的入口只有手指头那么大,在左侧胸口的位置,周围一圈焦黑的痕迹,是火药灼烧的。他用手指探了探,子弹穿过了胸腔,从右侧穿了出去,出口有鸡蛋那么大,血和碎肉糊了一片。
“谦叔,”栓柱抬起头,眼里满是佩服,“正中心口,一枪毙命。这枪法,绝了。”
大壮和铁蛋从右侧的山坡上跑下来,大壮块头大,跑起来咚咚咚的,像一头野猪。他跑到鹿跟前,一把推开黑皮,蹲下来,两只大手抓住鹿角,把鹿头抬起来看了看。鹿角又高又大,六个分叉,像两棵小树。鹿角上裹着一层粉嫩嫩的茸毛,在阳光下泛着红光,摸上去软软的,还有温度。
“谦哥!”大壮瓮声瓮气地说,“这鹿角真大!我打了这么多年猎,头一回见这么大的鹿角!”
王谦走过去,蹲下来,把鹿头翻过来看了看。鹿的眼睛还睁着,瞳孔已经散了,变成灰白色,像蒙了一层雾。嘴角淌着血,血已经凝固了,变成暗红色的。他用手摸了摸鹿的脖子,皮毛还热着,血管还在微微跳动,可心脏已经不跳了。
“这鹿,死得不痛苦。”王谦说,“一枪毙命,连疼都没来得及疼。”
王晴从山坡上跑下来,跑得太急,差点被树根绊倒。她跑到鹿跟前,气喘吁吁地蹲下来,从背篓里掏出笔记本,翻开空白的一页,开始画。她画画很快,几笔就勾勒出了鹿的轮廓,然后细细地画鹿角的形状。鹿角的分叉很多,她得一根一根地画,一笔一笔地描,生怕画错了。
黑皮蹲在旁边,看着王晴画画,忍不住说:“晴姐,你画这玩意儿干啥?又不能当饭吃。”
王晴头也不抬地说:“记下来,以后有用。”
黑皮撇撇嘴:“有啥用?”
王谦说:“有用。以后咱们打的每一头猎物都记下来,一年下来就知道打了多少,啥季节打的多,啥牲口在啥地方。这就是经验。”
黑皮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再问了。
二柱和石头也跑过来了,二柱手里拿着一根树枝,蹲下来戳了戳鹿的肚子,说:“谦哥,这鹿肚子鼓鼓的,是不是吃了啥好东西?”
王谦说:“春天鹿爱吃草芽子,草芽子水分大,吃多了肚子就鼓。没事,正常。”
石头蹲在鹿的后面,用手摸了摸鹿的尾巴,说:“谦哥,这鹿尾巴也不小,能卖钱不?”
王谦说:“鹿尾巴是好东西,补肾壮阳的。等会儿割下来,拿回去泡酒。”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一个个兴奋得不行。王谦蹲在鹿旁边,没有加入他们的议论,他在仔细打量这头鹿,从鹿角看到蹄子,从毛色看到体型。这头鹿确实不小,比他昨天打的还大一圈,少说有二百三四十斤。毛色是灰褐色的,又密又厚,冬天刚过,毛还没褪完,摸上去滑溜溜的。鹿角又高又大,六个分叉,最长的那个分叉将近一尺,鹿茸粉嫩嫩的,没有骨化,正是最好的时候。
王谦站起来,看了看四周的地形。他们现在在一个山坡上,南边是密林,北边是沟膛子,东边是山梁,西边是他们来的方向。这头鹿是从北边跑过来的,被他们从三面围住,逼着往山坡上跑,正好撞在他的枪口上。
围猎讲究的就是这个。不是胡乱开枪乱打一气,而是要把猎物赶到预定的位置,在最好的角度、最近的距离开枪。昨天他打那头鹿,用的是跟踪追击的法子,顺着脚印一路追,追上了就打。今天用的是围猎的法子,把人撒开,从三面包抄,把鹿赶到他埋伏的地方。
两种法子各有各的好处。跟踪追击适合林子密、视野不好的地方,围猎适合地势开阔、视野好的地方。王谦跟父亲学了这么多年,两种法子都练得滚瓜烂熟,啥时候用啥法子,他心里有数。
“行了,”王谦拍了拍手,“别光顾着看了。把鹿拖到那边平坦的地方去,收拾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