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来干嘛?”
傻柱攥着门闩的手还没松开,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满脸错愕地看着越走越近的林默。他在四合院活了三十多年,跟这个住在最角落的邻居,说过的话加起来都不超过十句。在他眼里,林默从来都是个闷不吭声、胆子比兔子还小的年轻人,尸潮来了只会缩在屋里,平日里连大声说话都不敢,怎么敢在这个时候,跟着他往全是丧尸的外面闯?
林默没急着回答,推着那辆改装过的二八大杠走到院门口,先抬眼扫了扫胡同里的动静,耳朵微微动了动,确认周围没有丧尸游荡的声响,才抬眼看向傻柱,语气平淡得没有半点波澜:“去朝阳区的中专,我认得路。之前去过东边的废品站收零件,那一片的胡同我熟,哪条路能绕开尸群,哪片建筑里藏着危险,我比你清楚。”
他说话的功夫,已经把自行车停稳,伸手从后座上解下来一根磨得寒光闪闪的钢管,钢管的一头被削得锋利如矛,另一头缠着防滑的布条,一看就是精心打磨过的。他随手把钢管递到傻柱面前,补充了一句:“你那把剁骨刀近身好用,遇上丧尸群扑过来,远了防不住,这个当备用。”
傻柱看着递到面前的钢管,又看了看林默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就在十几分钟前,全院的人都围着他,拦着他,骂他胡闹,怕他连累全院人的活路,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帮他一把,就连他掏心掏肺护了十几年的秦淮茹,也只说了句轻飘飘的敷衍话。可这个平日里跟他毫无交集、连话都没说过几句的林默,却一声不吭地收拾好了全副武装,主动要跟着他去闯这趟鬼门关。
他嘴唇动了动,刚要开口说什么,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骂骂咧咧的挣扎声,伴随着布料撕扯的动静,尖锐的公鸭嗓在安静的院门口炸开:
“何雨柱你个天杀的孙子!你给老子松开!老子不去!要送死你自己去!别拉着老子给你垫背!”
傻柱回头,就看见自己空着的那只手,正死死攥着许大茂的后脖领,把人硬生生从门后拽了出来。许大茂的头发被扯得乱糟糟的,脸上还带着没睡醒的懵圈,身上的外套被扯歪了,怀里抱着个瘪瘪的布兜,正拼命地扑腾着,想要挣脱傻柱的手,一双眼睛里全是惊恐和不情愿。
这事儿还得从傻柱踹开库房拿窝窝头的时候说起。他当时就想明白了,自己一个人往十几里外的朝阳区闯,别说接妹妹了,能不能活着走到地方都是两说。院里的人个个都只想着自己,根本指望不上,可整个四合院,唯独许大茂不一样——这孙子之前偷了院里的粮食独自跑出去,在外面晃了整整三天才回来,对京城外面的路况、丧尸的习性,比院里所有人都熟,而且这小子惜命得很,眼睛尖,鬼点子多,遇上危险跑得比兔子还快,能提前察觉到不对劲。
更重要的是,他跟许大茂斗了一辈子,知根知底。别看俩人平日里见面就掐,恨不得弄死对方,可真到了外面,这小子就算再滑头,也不会在背后捅刀子,比院里那些道貌岸然的人靠谱多了。所以傻柱拿完窝窝头,转头就踹开了许大茂的屋门,把正缩在被窝里发抖的许大茂,直接从床上揪了下来,一路硬拽到了院门口,压根没给他拒绝的机会。
“松开?松开你跑了怎么办?”傻柱手上又加了点劲,把许大茂拽得一个趔趄,怼了一句,“我告诉你许大茂,今天这趟,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我凭什么去啊!”许大茂急得脸都白了,拼命地蹬着腿,“那可是朝阳区!学校里人最多,末世一爆发,那地方就是尸窝!去了就是送死!何雨柱你疯了,别拉着我一起疯!我在院里待得好好的,招你惹你了?”
“你不去?行啊。”傻柱冷笑一声,凑到他耳边,压低了声音,“你不去,我现在就回院里,把你之前偷库房粮食、偷偷把丧尸引到院门口,想借着尸潮弄死我的事,全抖落出去。你自己想想,刘海中那老东西正愁没机会收拾你,全院人知道了这事,能把你直接扔出去喂丧尸,你信不信?”
这话一出,许大茂瞬间就不挣扎了,脸白得跟纸一样,看着傻柱的眼神里满是怨毒,却又不敢再多说一句。他心里门儿清,傻柱这话不是吓唬他,是真能干得出来。之前他做的那些腌臜事,要是真被捅出去,院里的人绝对不会放过他,留在院里也是个死,跟着出去,说不定还能有条活路。
“行,何雨柱,你真行。”许大茂咬着牙,狠狠甩开了傻柱的手,整理了一下自己歪掉的衣服,嘴里还不停嘟囔着骂骂咧咧,“老子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遇上你这么个疯子。为了个丫头片子,连命都不要了,还拉着老子垫背。”
傻柱没跟他斗嘴,只是回头扫了一眼院里。中院的台阶上,秦淮茹正扒着门框往这边看,可她的目光,根本就没落在他身上,一双眼睛死死地黏在林默的背影上,指尖紧紧攥着门框,指节都捏得发白了,脸上满是藏不住的担忧和慌乱。
那一刻,傻柱心里刚升起来的那点暖意,瞬间又凉了大半,还泛起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和吃味。他掏心掏肺护了秦淮茹十几年,就算到了末世,自己都吃不饱,也要把省下来的粮食分给她,可在她眼里,自己的死活根本不值一提,反倒是这个平日里不声不响的林默,才是她放在心尖上的人。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心里最后那点对秦淮茹的念想,也彻底碎了。
秦淮茹确实慌了。从林默推着自行车走出来的那一刻,她的心就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末世爆发,孩子没了,丈夫没了,只剩个尖酸刻薄的贾张氏跟她相依为命,傻柱这个舔狗她从来没放在心上,她心里清清楚楚,这院里真正能在末世里站稳脚跟、能给她依靠的,只有心思缜密、实力藏得深不见底的林默。这些日子她好不容易才跟林默拉近了关系,有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把他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可现在,他要跟着傻柱去全是丧尸的朝阳区,这一去,谁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
她恨不得冲上去拉住林默,让他别去,可她不敢。她只能扒着门框,看着林默的背影,手心里全是冷汗,连贾张氏在旁边扯着她的胳膊骂“魂都被野男人勾走了”“一群疯子出去送死”,都像是没听见一样,一颗心全跟着林默的脚步飘出了院门。
院门口,林默像是完全没察觉到院里的目光,也没理会傻柱和许大茂的拉扯。他伸手从许大茂怀里抢过那个瘪瘪的布兜,看都没看里面装的是什么,直接用绳子牢牢绑在了自行车的后座上,又把车把上挂着的军绿色水壶解下来一个,递到许大茂手里,语气依旧平淡:“东西放车上,跑起来不碍事。水壶拿着,路上没水喝,遇上丧尸,连跑的力气都没有。”
许大茂愣了一下,接过水壶,撇了撇嘴,没说谢谢,却也没再骂骂咧咧。他心里门儿清,这趟出去,真要遇上危险,除了傻柱这个愣头青能打,也就这个看着闷不吭声的林默,能靠得住了。
傻柱看着眼前这两个人,一个是跟他斗了一辈子的死对头,被他硬拉着上了路;一个是平日里毫无交集的邻居,一声不吭地收拾好东西,主动跟着他闯鬼门关。反倒是那些他平日里掏心掏肺对待的人,一个个都躲在院里,生怕被他连累。他心里五味杂陈,嘴唇动了半天,千言万语到了嘴边,最后只闷声说了一句:“行了,别磨叽了,要走赶紧走,再耽误下去,天就黑了,夜里更难走。”
说完,他松开了攥了半天的门闩,把沉重的木门彻底拉开,率先迈步走了出去。林默推着自行车,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身侧,时不时侧耳听着周围的动静,提前预判着风险;许大茂缩了缩脖子,手里攥着一把磨尖的剪刀,东张西望地警惕着四周,不情不愿地跟在了后面。
深秋的风卷着血腥味,从胡同深处刮过来,吹得人脸上生疼。胡同里空荡荡的,地上满是干涸发黑的血污,散落着破碎的衣物和丧尸的残骸,路边的院门大多都被撞得稀烂,黑洞洞的门口像是一张张吃人的嘴,安静得只能听见三个人的脚步声,还有自行车轮胎碾过碎石的轻微声响。
许大茂一出来,整个人就绷紧了,眼睛瞪得溜圆,时不时回头看一眼,嘴里还不停嘟囔:“何雨柱我告诉你,要是遇上大股尸群,老子可不管你,先跑了。”
“有本事你就跑。”傻柱怼了一句,手已经按在了腰后的剁骨刀上,警惕地看着胡同两侧,“跑的时候别被丧尸抓住脚脖子,没人救你。”
两人斗着嘴,脚步却没停。林默始终走在最前面,选的全是偏僻的窄胡同,完美避开了容易聚集尸群的宽阔大街,一路上连一只落单的丧尸都没遇上,看得许大茂都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这小子是真的熟路,不是吹牛。
三个人就这么走了百十米,眼看就要走出胡同口,拐上往东去的小路了,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气声。
“等……等一下!柱子!你们等一下!”
傻柱三人猛地回头,就看见阎埠贵正迈着小短腿,气喘吁吁地从后面追上来,怀里紧紧抱着一个用油纸包得严严实实的小包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鼻梁上的老花镜都滑到了鼻尖上,也顾不上推一下。
三人都愣住了,傻柱更是皱起了眉。他实在想不通,这个在院里拨着算盘,一口一个“这趟去血亏”、连半句支持的话都没说的三大爷,追上来干什么。
阎埠贵好不容易跑到他们面前,扶着膝盖喘了好半天,才顺过气来。他也没多说废话,直接把怀里的油纸包裹,狠狠塞到了傻柱手里,又赶紧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跟过来,才压低了声音,对着傻柱说道:“柱子,三大爷算过了,你们这趟去朝阳区,走我给你们指的这条小路,拐个弯有个废弃的街道办,之前我年轻的时候去过,里面的小库房应该还藏着些干粮,你们路上能垫垫肚子。”
他顿了顿,又赶紧补充了一句,眼神里满是小心翼翼:“这事千万别跟一大爷、二大爷说是我告诉你们的,不然他们又要揪着我,说我胳膊肘往外拐,坏了他们的大局。”
傻柱愣愣地接过油纸包,入手还带着点淡淡的余温。他低头,手指微微颤抖着,打开了外面裹着的油纸。
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三块白面烙饼,烙得金黄酥脆,在这连玉米面都快吃不上的末世里,这三块白面烙饼,比黄金还要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