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檐断瓦,迷蒙江山。
穹下昏灰,雨声仍旧沥沥。
杜杀女瞧不见余恨的眼,却能感受到他掌心的温暖。
不。
与其说是温暖。
不如说是,魂魄滚烫。
她第一眼见到余恨时,便能感觉出来他的潦寂,落寞,以及浑然天生的故事感。
如此风姿,配上一张美人面,当下就将她勾到魂不守舍。
杜杀女嘴上不说,心中却一直想着如何将人拐带上床,先酱,后酿,再酱酱酿酿…咳咳。
爱美色,爱情欲,为片刻欢愉,而神魂颠倒……
实乃人之常情。
不过,杜杀女今日始知,似乎一切与预先所想有所不同。
话本子里总爱写将军,王爷,帝王,书生,侍卫等形形色色的男人。
他们来时多半突兀,去时又多半匆匆。
男人们许下山盟海誓,却丝毫不影响他们的背誓。
将军与其说是打仗,不如说是夜袭寡妇村,总会带回什么柔弱外室,几个小孩,迫使发妻同意进门。
帝王多半会为朝政安稳,被迫娶什么重臣子女,一边脱衣和旁人生好几个孩子,一边还要口口声声标榜自己的无奈与深情。
书生多半在中举后消失,再见时就是‘当朝状元/榜眼/探花’,被榜下捉婿,迫不及待退掉未中举之前的婚事,另寻一个锦绣前程。
王爵之家和侍卫那可更是重灾区。
侍卫多半沉默寡言,莫名其妙就忠心耿耿,一个呼哨,几乎能做到所有事。
其中更有一小撮,分明是自家护卫,却动不动就给其他女子挡刀,半点儿对主子的忠心都没有,反而尽显对其他人的深情......
朱门王爵则动不动以真爱为名,将女子囚禁于四四方方的庭院之中,斗完婆母,斗外室,斗完外室,夺掌家权。
随后女人必得生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至少两个,男孩像丈夫,女孩像是妻子。
世人多半为此而羡慕,浑然不知……
这些都是男人的围猎之举。
人,天生追求权欲。
而女子缺爱,则是失权的体现。
女子未必是多想在后宅中争夺爱意,只是被围困,被迫失权后的寄托。
男人们嫉妒优秀女子,故而假借爱为名,行嫉妒之事,收拢权力。
女子只能接触到丈夫,故而只能接受一切,美化一切......
浑然不知自己值得上更广阔的天地。
这些男人们俊秀吗?
多半是的。
世人爱看这样的话本吗?
多半也是的。
这样的男人们够冲突,够博人眼球。
无论是心里憋着一股火气,还是觉得有趣解闷,看客们多半都会继续看下去。
只是......
他们受人喜爱,那那些原先就如小太阳一样的人怎么办呢?
那,原先就开朗,温柔,或许略有愚钝,但却心思纯善,懂得尊重的人,又该怎么办呢?
一如每日注定来临的晨光,这样的人不会争抢,旁人们也早知这类人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故而对这类人提不起什么新鲜劲儿……
那他们,该怎么办呢?
博一句“你是个好人”之类的言语,然后黯然退去,孤苦终老吗?
不,不该是这样的呀!
正如年少时师长爹娘们教导孩子要做个好人一般……
万物伊始之时,温柔善良真诚勇敢,不才是最应该具备的品质吗?
这样的人,天然更值得被爱呀!
大雨滂沱,杜杀女心中轰轰作响。
身旁的鱼宝宝背着痴奴,蹒跚着走在山道上,杜杀女扶着他走向前路,在滔天雨势中为他引领方向。
天公不美,万物虚白。
十步外男女不辨,百步外人畜不分。
山道上随处可见泥泞,稍有不慎就会踩进齐踝的泥坑之中,难以拔足。
杜杀女这么个健全人都举步维艰,更遑论鱼宝宝的眼睛还没好?
雨水从他的蓑帽顺势流淌进他的衣襟,浑身几乎湿透,面色也逐渐发白。
然而……
他一句累、一句苦也不喊。
他只是牢牢跟住杜杀女胳膊的方向,只有很偶尔,才会轻声问一句:
“……唔,痴奴怎么样啦?”
这时,杜杀女才会在雨幕中回头,将手探进痴奴的脖颈试探脉搏,随后回上一句“无碍”抑或是“不好,脉搏更轻几分”。
前者时,鱼宝宝会松一口气,露出笑意,唇间银痕闪动,美色尽显。
这时,杜杀女就会接替对方,在泥泞的道路上挣扎,让对方歇一会儿。
而若是后者,鱼宝宝就似天塌了一般,埋头猛走,想尽力抢回一些生机。
这条路,两人走得很艰难。
不过,所幸,两人互相扶持,其利断金。
或许是半个时辰,或许是一个时辰,天色稍明时分,浑身泥泞的三人到底是找到了名为【黑店】的药铺。
杜杀女身背奄奄一息的痴奴,脚踩比鞋还大的泥块进门时,将店内的一老一少都吓了一跳。
三人几乎是一进屋,就瘫倒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
药童连忙来扶,揭去三人身上满是泥泞的蓑衣,老大夫当机立断,先将三人中情况最糟、身上雨水与血水几乎难辨的痴奴扶进内室诊治
杜杀女倒在地上好半晌才爬起来,第一反应不是去拧身上的衣服,而是另一件莫名出现在脑海里的古怪之事:
“往后痴奴要是写作文,肯定很好写......”
鱼宝宝也累得厉害,窝在杜杀女身旁,雨水跌落他分外俊廷的鼻梁,又没入地面。
他的目遮已经被取下,但明显还不是很能看得清楚东西,故而歪着脑袋看人时,又有些呆呆笨笨:
“唔?作什么文章?”
怎么突然又说到作文章上了?
虽然痴奴很厉害,但是他现在有伤在身,可不能作文章嘞!
杜杀女被那双没有神韵的琉璃眼注视,心头不由得放软,笑道:
“只是一个惹人怜爱的文章定式写法,无论先生给什么题,问苍生,问鬼神,知道抑或不知道,后续都接下雨天,发高热,豹豹猫猫背着我去医馆......”
而今,痴奴当真被背过,可不就算是得心应手嘞!
鱼宝宝面色苍白,不过闻言却仍抿唇而笑:
“痴奴才不会这么写呢!他的文章素来是最好的,我时常羡慕他的本事......”
也时常想,痴奴比他更像阿爹的亲生孩子。
两人都十分厉害,也十分碰巧,痴奴叫痴奴,阿爹的本名叫寄奴......
现在痴奴回来,也不知阿爹他......
鱼宝宝唇畔的笑意慢慢淡去,唇下银痕隐没,又惹几分怜爱。
杜杀女心中一动,慢慢靠近对方。
然而,压根也不等她做些什么,恰在此时,外头滔天的雨幕中,又走进两个身着衙役制服的官差来。
两人约摸三四十岁,也淋了满身雨,一进屋,就不耐地用佩刀敲了敲门板,从怀中油纸包成叠的纸中掏出一张通缉令来,喊道:
“店掌柜在何处?”
“此乃那日谋害县令老爷的匪寇画像,都注意着点儿,你们若有瞧见人,快些上报!”
? ?虽然将作者名指给痴奴,但宝子们似乎没有意识到痴奴的胜率其实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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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后只能选一个男人,鱼宝宝大概有八成胜算,痴奴就只有一成,天下所有剩下的男人才共享剩下的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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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卿从不是个好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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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场诗里的【不留】与【岂容】,其实本质是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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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奴更像是自主觉醒的npc,底色是不甘,癫狂,痴怨......以及,试图为自己搏出一线生机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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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否挣扎成功,其实要看大家的心意。如果大家不喜欢他,作者也会随时换掉他,就像大家换掉本文,点开一本新书一样轻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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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只是某个闲散午后的随意之举,大家笑过闹过,不必在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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