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港门只开了一条缝。
宗氏使者站在缝后,先递出一只木匣。
匣内是旧礼仪册、航路簿和朝鲜通信使过岛时留下的接待清单。纸页写着癸未年,边角发黄,记载迎送次序、泊船处、所用粮柴与译员姓名。那些是多年前真实往来的旧册。
另一只匣子却新得多。
驻军名簿、征粮收条、船只进出和伤兵转运都在这场战争中产生。有的用宗氏旧印,有的盖着占领军临时印,有的两印并列。旧外交礼册能说明过去如何迎使,不能证明今日哪支船运粮;今日占领记录能追查征用,也不能改写多年前发生过的礼仪。
宗氏使者把两匣并排放下。
“旧路可信,所以港门应全开。”
朝鲜译官冷笑:“旧时迎使不等于今日可放兵船。”
大夏审簿官没有替任何一方接话。
旧册先按原页、朝鲜文译本、汉文译本和度量换算四列摆开。缺页另列,虫蛀处保留空格,不准翻译者按熟悉礼制补字。涉及米、石、斗和船载的数目,原数与换算数并存,谁换算、用何尺度都要签名。
一页旧册写“米五十”,量词恰在虫蛀处。宗氏译员按惯例补成石,朝鲜译员认为应是俵,两者相差甚大。审簿官把补字刮去,只保留五十与缺口。旧使团究竟用了多少粮,可以再找别册对照,不能因今日要谈补给便选更有利的量词。
另一页记着引船人姓名,朝鲜旧簿也有同名。两边日期相合,却只证明当年这名引船人参与迎使,不证明其后人今日必须替任何一方领航。宗氏提出按旧例征调其家,大夏只准自愿询价。
新簿则按港税、粮食、航运、驻军和战时征用拆开。
拆开后,重复数字立刻显出来。一批米先在宗氏仓簿记作港税,又在占领军簿记作军粮,最后在船簿记作商货。若三本相加,会把同一批米变成三批。只有仓门封记与船号能确认它先入仓、后上船,并未凭空增加。
审簿官把三种记录用细线连在一起。每一次改变用途都须有日期与经手,旧税不是天然军粮,军粮也不能卸下船便恢复成商人私货。
宗氏过去向商船收的港税,不等于占领军后来拿走的军粮;渔船平日出入,不等于战船获准通行;为旧使团备过的客舍,也不能自动变成今日驻兵合法凭据。
“我们交真簿,你们却只开一条水路?”使者问。
“真簿让我们继续核,不让整座港自动无罪。”审簿官答。
港内缺水已经三日。
平民挑着空桶守在门后,伤兵也在等药。朝鲜军有人主张先封死港门,迫宗氏交出全部驻军;海上军官却担心缺水引发疫病与纵火。
最后只批准一条受控补给线。
补给线的两端都设见证席。港内由宗氏、平民和朝鲜俘虏家属各出一人,港外由大夏、朝鲜军和船户各出一人。六人只见桶数与封签,不接触守军布置。任何一方少一人,仍可运紧急饮水,却须在回执上写明谁缺席。
第一日就少了港内宗氏见证。使者要求因此停水,想逼对方承认其人不可替代。领水百姓已经排到码头,审簿官让另两名见证照常点桶,把缺席单独记下。制度防偷换,不该成为扣住平民水桶的借口。
每日辰时,一艘无炮小船从外锚地送水、药和定量粮到北码头。船员、桶数、封签与回程空桶逐件核对。港门不开给第二艘船,岸上人员不得借挑水越过警戒线,守军也不得截留平民份额。
第一艘申报为粮船的船很快来了。
宗氏清单写着白米四百袋、麦二百袋、药材十二箱。占领军留下的另一本簿却把同一船号列作“兵员运送”,称上次载入步卒一百二十人。
船主举出收条。
“我交的是粮,有官印。”
审簿官先看纸张、印泥、日期和经手。收条本身是真纸真印,袋数也与宗氏清单相合。可船舱底层新钉了两排坐板,舷侧留有大量武器磨痕,吃水比单载粮更深。
“收条是真的。”船主急道。
“真的收条只证明有人收过所写之物。”
“那还不够?”
“不证明船上只有这些,也不证明今日这趟与上次相同。”
检查组没有因此说船主必然运兵。
他们测量坐板间距,恰够成年人并排坐;板下却没有固定武器的卡槽。舱壁残留的血迹已经发黑,军医只能判断不是当日,不能判断来自伤兵、殴打还是屠宰牲畜。每一项都增加疑问,却没有一项单独完成结论。
船员口述中,厨子说上次多煮了一百二十份饭,舵工说只多出六十人,水手则称半夜有人换船。饮水桶账显示额外消耗约九十人份。人数仍不能精确,却足以推翻“上次只有粮”的说法。
坐板也可能运劳工,磨痕也可能来自旧兵器。船员被分别询问,有人说上次载的是伤兵,有人说是新兵,舵工则承认夜里曾在另一湾靠岸,却不知道上船者身份。
粮袋逐层卸验。
上层确是白米,下层二十袋装着石块,空出的舱位足够藏人,但这次没有发现人员。船主声称石袋用于压舱,航海师却指出压舱物通常置于更低且固定的位置,不会伪装成有封签的粮袋。
船暂扣在外锚地。
真粮转入受控水路,石袋、坐板与两本冲突簿封存。船员不按敌兵处置,可以领食水并申诉;船主不得离岛,等待核查谁下令伪装。查一船不等于封全港,放真粮也不等于原谅伪报。
外锚地另有七艘船等候。两艘愿意接受同样验舱,三艘退回小湾,一艘剪缆逃走,最后一艘船主称载有急病者。急病船先由医艇靠近,救人优先,验簿随后;它没有因挂病旗便免检,也没有因手续未完让病人死在舱内。
逃走的船只记船形、帆色与方向,不把其余退回者都写成同谋。退回可能是怕耽搁,也可能藏货,下一次进港再按各船记录核查。
宗氏使者改口要求总赦。
他愿交出其余旧簿,条件是港内官吏、商人和守军一律免罪。朝鲜代表立刻反对,说其中有人参与征粮、押人和向战船供给。
审簿官把四句话写在港门木牌上。
收条不是事实全貌。
事实不等于免罪。
一条补给线不是全港开放。
交出一册账,也不是替所有人作证。
木牌用汉文、朝鲜文和日文各写一遍。三种文本有一处争议:日文译本把“核验”写得近似“审判”。译官没有图快,停下一刻重新确认,免得港内百姓以为一过码头便会被定罪。
朝鲜文里“开港”也有歧义。有人理解为恢复商贸,有人理解为解除全部军事封锁。木牌最终不用这两个字,改写为“每日一艘无炮补给船可到北码头,其他船路仍闭”。具体动作比一个响亮词更不容易被各方拿去宣布胜利。
宗氏使者不肯在木牌上签“认罪”。审簿官也没有要求。他只签收交出哪些簿、缺哪些页、取得哪一条水路。签收确认行为,不逼他接受尚未审明的责任。
平民水桶先通过。
每户领水不问是否与宗氏有亲,不问是否替驻军做过饭。若有人被指认参与具体暴行,另凭证据查;家庭关系与临时劳作不自动变成参战。
一名老妇在领水处认出朝鲜俘虏曾用的绳结。
绳子系在宗氏仓门上。她说两个月前见过朝鲜人被押入仓内。仓门打开后只有空屋、稻草和三只破碗,没有人。
这与北境木堡的空房一样,只能证明曾有人停留,不能证明去向。老妇口述、绳结、碗底记号和仓簿缺页分别封存。有人要求立刻把仓吏吊起来问,朝鲜译官却先拦住。
“我们来要人,不是来造一份口供。”
仓吏承认有人被关过,说后来由占领军带走。他能说出两名军官的姓,却无法指出去向。记录因此向海上驻军线延伸,没有停在宗氏一人身上,也没有因宗氏开门便撤去。
朝鲜俘虏家属拿出一块衣角,说与碗底留下的布丝同色。布料在岛上很常见,不能据此认人。可衣角内缝着两个小字,与老妇记得的俘虏姓名相合。审簿官把它列作需要继续比对的线索,派人查转运船,而不是在空仓里宣布已经找到死者。
宗氏一名年轻书吏偷偷递来缺页抄本,要求立刻赦免全家。抄本内容与装订针孔能部分对上,仍须查原页去向。他的家人先得到不因告发受报复的临时保护,是否参与毁簿则另审。保护证人不是预先洗清所有行为。
受控补给维持到第三日。
水路没有发生袭击,港内也交出更多船簿。可登记中仍有十一页缺失,三艘船去向不明。宗氏要求把一条水路扩大成三条,审簿官只同意增加一艘空桶回收船,不增加人员通行。
增加空桶船后,补给速度只快了一成,却能让送水船少载回程杂物,降低夹带人员的机会。宗氏认为收益太小,朝鲜军则认为任何增加都是让步。审簿官把判断压回实数:港内缺水下降多少、伤兵药量够几日、漏验风险增加多少,再决定是否继续。
三日平静只证明这三日一条线可控,不证明第四日不会有人借水桶藏信,也不证明全港已经安全。下一次扩大要看缺页、失踪船与北码头交接是否有新结果。
“你们永远不信我们?”使者问。
“信任不是把缺页当整页。”
与此同时,海滩另一侧传来争吵。
准备登陆的各营都在抢第一批小艇。会游水的、杀过敌的、军功最高的都说自己应先登。有人已经把同伴的背囊扔下船,试图多挤两个人。
一名老水手抬脚踢翻空木桶。
“连压舱桶都没绑牢,也敢争先登?”
潮线正在石滩上一寸寸后退。港门只开了一线,海上的门却要靠另一套本事才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