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外来了四名代表。
没有人肯进西路中军帐。
他们站在两军射程之间,要求大夏先撤掉随行火枪手,也不接受军方单方面画出的禁射线。
孙传庭让护卫退到百步之外,只带一名通事、一名炮官和两名记录员上前。
“线由你们指?”炮官问。
为首的老人摇头。
“也不能只由我们指。你们会说我们替守军藏炮,守军会说我们替你们开路。”
双方最后只用城外能公开看见的地标。
一段外墙、一座高塔的投影、两条通向朝圣区的道路和一片低矮民棚。没人声称知道围墙之后每间屋子的用途,也不把后世才有的布局画进图里。
危险区被画成宽带,不是一条细线。
凡目标落在宽带内,须有额外见证和两种以上材料;若目标移动进入朝圣人群,炮手立即停火。宗教代表也同意,守军若把炮车推到边缘,不会因此自动变成不可核验的民物。
四名代表并非一种态度。
一人认为任何靠近圣陵的火炮都不可开火,一人坚持若守军先从危险区发炮,沉默就是纵容。另两人最关心的是军方是否会把宗教捐产的粮和房屋一概列为战利品。
孙传庭没有要求他们先形成统一立场。
记录员把四人的意见分别写下,禁射图旁另留异议栏。图上的每个地标由谁提出、从何处可见,也逐项标明。将来若城内有人否认代表资格,至少还能核他们今日实际见过什么。
一名代表要求把危险带再向外扩五十步。
炮官反对,说那会把西路新井完全暴露在敌炮下。双方沿城外实地走了一遍,发现老人所指的一座矮塔其实位于更外侧,原图把远近看错。危险带向外改了二十步,同时保留一段能保护井口的受限射界。
旧图没有撕毁。
它盖上作废时刻,与更正理由一并封存。宗教代表第一次看见军方把自己的测量错误留在公开纸面上,戒心才稍稍松动。
规则刚定,第一座仓便出了争议。
仓门挂军符,梁上却留着宗教捐产的印记,院里还有商人寄存的三十多袋货。逃兵说这是军仓,城内商人则说守军只是临时占了一角。
孙传庭让人把清单分成五栏。
明确军用。
宗教捐产。
私人寄存。
普通商货。
用途争议。
炮官原已算好射距,只需两轮便能打塌仓墙。五栏一贴,射击申请被压了下来。
仓外又发现一排水缸。
仆从军有人说水缸供守军使用,应与军粮一同摧毁。本地商人却证明附近居民平日也从这里取水。没人能确认当日水由谁控制,水缸便被列入用途争议,不进入火炮目标。
一名从城里来的信使还带出守军布告,声称所有带宗教印记的仓物都已纳入城防。布告有真印,却只证明守军宣布过什么,不能反过来证明每件财物原本就是军资。
宗教代表据此提出,若大夏今后接管仓物,必须保留原有捐产用途。孙传庭只答应逐件登记、争议期间不擅分,拒绝预先承诺自己还没控制的城内财物会怎样处置。
“你们总说不能保证。”年轻代表道。
“能做到的才保证。”孙传庭答,“做不到的说得再满,只会给下一次煽动添柴。”
仓物分类的消息经他们带回城边,很快有人从墙上抛下两张不同的纸。一张仍说大夏要抢尽捐产,另一张却质问守军为何把炮车和商货混在一起。
城内立场第一次出现了可见裂缝。
“等到他们把粮运走?”炮官问。
“等到我们知道打的是什么。”
“军符就在门上。”
“真军符能证明守军用过这扇门,不能证明门后每一袋都归军。”
守军显然也在等。
几辆车从争议仓后门驶出,沿禁射区边缘向内城移动。炮位看得见车,却看不清袋上标记。孙传庭没有下令开火,眼看车队消失在墙后。
仆从军中一阵哗然。
白日放粮,夜里又放车,许多人认定西路被自己的规矩绑住了手脚。
这时,一名从城里逃出的账房带来两张发放条。
条上记着另一座独立仓的军粮出入,日期、军符和领取营号齐全。两名住在仓外的搬运工也分别说,那里近日只进守军车辆,不收商货;他们不知道仓内总数,却亲眼见过军袋按营发放。
记录员把账房、发放条和两名搬运工分开登记。
三条材料能确认那座独立仓在供军,却仍不能推出旁边礼拜空间也用于储军粮。炮官重新算射界,发现可以从西南侧斜打仓墙,弹道远离公开划定的高敏感区域。
宗教代表要求亲眼看射向标桩。
孙传庭同意。
炮口指向、装药量、预计落点和停止条件都写在一张大纸上。每发炮弹另记发射时刻与实际落点,若首轮偏差超过限度,后续射击自动停下。
“你能保证一块砖都不伤?”老人问。
“不能。”孙传庭道,“火炮会偏,火会借风。能保证的是偏了就停,错了就记,不拿神准二字骗你。”
这句话经通事复述后,四名代表低声商议很久,没有离开。
守军的炮车再次出现。
它贴着危险区边缘走走停停,每次开炮后便退回民棚后。西路井口又中一弹,三名工兵受伤,一辆远水车也被打翻。
孙传庭仍没有朝民棚齐射。
观察员分两处盯着炮车。只有当它驶过一段无遮挡的空地、进入已确认射界,旗手才落下红旗。
两门炮同时开火。
第一发打断炮车前轮,第二发却被侧风推偏,擦过仓外矮墙,落进一间相邻木棚。
火一下窜了起来。
炮官已经举起装填旗,孙传庭却先举停火旗。
“停!”
“敌炮还在!”
“弹着超线,先停火校正!”
守军趁机拖走受损炮车,还向救火队射箭。孙传庭让盾兵掩护,却不准火炮追射。两名西路士卒在救火时中箭,一人伤在腿上,一人倒在棚门前。
民棚里没有居民,只有草料和两辆商车。火势仍可能顺风烧向更密的屋舍。工兵拆开一段棚顶,商人和宗教代表带来的随从也加入传水,半个时辰才压住火头。
救火时,一名本地随从发现棚后拴着两匹守军弃马。仆从军立刻主张没收,商人则说马是昨日被强征的。双方差点在火场边动刀。
孙传庭让人先看烙印、鞍具和征用条。
一匹有军用烙印,另一匹的鞍袋里藏着商户木牌。军马归入缴获,商马暂交第三方喂养,等货主凭木牌和邻证申领。救火没有成为趁乱把所有东西装上军车的机会。
中箭倒地的士卒也被抬到代表面前。箭从城墙方向射来,能证明守军攻击救火队,却不能确认是哪一名将领下令。军报只记射向、时刻和伤者,不把整城居民写成共谋。
炮手因偏弹十分慌乱,主动请罪。炮官检查后发现装药和瞄点均按令,偏差更可能来自侧风估计不足。是否处分仍待复核,但下一轮射击必须增加风旗观察和更低装药。
“若刚才继续打呢?”宗教代表问。
“也许能毁掉炮车。”炮官看着被拖走的轮痕,“也可能让第二发再偏。”
这句承认比百发百中的夸口更难说出口。
追击窗口没有了。
那辆炮车只留下一个断轮和几道拖痕,守军又退回危险区深处。仆从军将领气得当众质问孙传庭。
“为了两间棚,放走一门一直杀我们人的炮?”
“为了让禁射规则不是只在对方犯错时才算数。”
“死的是我们的兵。”
“所以伤亡也记在我的命令下。”
弹着勘验随即开始。
宗教代表、炮官、本地商人各自先画落点,再对照发射记录。首发确实命中军用炮车,次发偏出预计范围,引燃邻棚。没有炮弹落进礼拜空间,也没人把这次结果说成零损害。
受损商车登记车号、货物和见证,救火拆掉的棚顶也列入赔付。孙传庭没有让炮手私下掏钱,而是由军中先立错误记录,等责任复核后统一赔偿。
为首老人看完五栏清单,又看了两名中箭的西路士卒。
“我们只能证明今日看见的事。”
“够了。”孙传庭说。
“军仓受击,礼拜之处没有被你们故意瞄准。偏弹烧了棚,你们自己停了炮。”老人顿了顿,“我们不会替你们说以后永不伤人,也不会替城里守将归顺。”
“也够了。”
四人愿意进城转交停火条件。
为防守军事后声称条件被通事篡改,双方各写一份本地文字和波斯文,逐句反译。不能完全对应的两个词保留原音,不为了礼貌改成“归顺”或“臣服”。
代表只在“收到并愿转交”处签名,不替守军预先接受。孙传庭也只签发出时刻,不把送信变成已经达成停火。
城门起初拒收。
四人在门外等了近一个时辰,直到城内越来越多人看见他们与大夏代表共同站在射界外,守军才放下绳篮。条件送入后,城头炮声仍有一次,所幸落在无人荒地。
记录员把这发炮也记下,没有因谈判开始就假装停火已生效。
条件没有要求居民替大夏打开城门,只要求守军停止借朝圣区边缘发炮,允许双方共同核验军仓和伤者通道。若拒绝,宗教代表会把拒绝本身告诉城内各方。
这不是归附,也不是胜利。
却把守军那句“大夏必毁圣陵”的传言撕开了一道口子。
夜里,城内有两处钟声回应,炮火暂时停了。井工得以重新支护竖井,细水恢复。可远水车损失一辆,西路又多出五名伤者,白日被运走的争议货物也不知去向。
孙传庭把这些损失全写进战报。
他没有写圣陵已经安全,只写禁射边界经外部见证,独立军仓目标得到确认,守军仍可能继续利用高敏感区域。
战报刚发出,东线急报便到了。
汉阳义兵夺下南门。
日军撤退前同时点燃三处粮仓,火势已封住两条街。大夏前锋若先追,可能截住一队日军;若先救火,那队人很可能逃出城。
孙传庭看着尚未干透的弹着图,在回电末尾添了一句。
“先划火区和救援道。”
“追敌可以慢,自己造成的损害不能不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