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二十五年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陈宣公派遣大夫女叔来鲁国聘问,这是鲁国与陈国开始建立友好关系的标志。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夏季五月癸丑日:卫惠公朔去世。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六月辛未日(初一):发生日食,鲁国击鼓并用牲畜祭祀土地神(社神)。
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伯姬归于杞。
译文:日食时为何要击鼓并用牲畜祭祀社神?这是为了向阴气表达责求。用朱红色的丝线缠绕社坛,有人说这是胁迫阴气,也有人说是因为日食导致天色昏暗,担心人们冒犯社神,所以用红丝环绕。伯姬嫁到了杞国。
解析:这段文字出自《春秋公羊传》,是对《春秋》中“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这一记载的解释。古人认为日食是阴气过盛、侵扰阳气所致,因此通过击鼓和用牲畜祭祀社神,试图以阳制阴,恢复天地秩序。用朱丝营社,是因为红色象征阳气,可助阳抑阴。伯姬归于杞,则是鲁国公主出嫁的常规记载,表明此次日食与婚嫁事件发生在同一年。
关于“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的解析:在《左传》的注释中,对此有如下解释:日食被视为阴气过盛、阴阳失调的灾异现象。击鼓和用牲畜祭祀社神,是试图通过这种仪式“求乎阴之道也”,即试图以祭祀和鼓声来安抚或调和阴阳,祈求消除灾异。另一种说法是,用朱丝缠绕社坛(“以朱丝营社”),或认为是在“胁之”(即通过仪式对阴气施加压力),或认为是因为日食导致天地昏暗,人们担心有人触犯禁忌,故通过祭祀和营建社坛来加强防护。需注意,这种祭祀方式在《左传》中被视为“非常也”,即不合于常礼。正常情况下,只有在正月初一(阴气未萌动时)发生日食,才应使用玉帛祭祀社神并在朝廷击鼓,而非用牲畜祭祀。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冬,公子友如陈。
译文:秋季,发生大水灾,鲁国击鼓并用牲畜祭祀土地神和城门门神。《春秋》记载“于社于门”是什么意思?在社坛祭祀是符合礼制的,在城门祭祀则不符合礼制。冬季,公子友前往陈国。
解析:这段文字出自《春秋公羊传》,是对《春秋》中“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这一记载的解读。古人认为水灾是阴气过盛所致,击鼓和用牲畜祭祀是为了以阳制阴,祈求消除灾异。在社坛祭祀符合礼制,但在城门祭祀则不符合礼制,因为城门并非祭祀的正当场所。公子友如陈,可能是为了回访陈国的使者,也可能是为鲁国未来的政治动荡做准备。
庄公·二十六年
二十有六年,公伐戎。
鲁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668年)春季,鲁庄公率领军队讨伐戎人。
夏,公至自伐戎。
夏季,鲁庄公从讨伐戎人的战场返回鲁国。
曹杀其大夫。
曹国诛杀了本国的大夫。
何以不名?众也。
为什么没有记载被杀大夫的姓名?因为被杀的大夫不止一人,人数众多。
曷为众杀之?不死于曹君者也。
为什么多人被杀?因为他们没有为曹国国君战死(即在之前的战争中未尽臣节)。
君死乎位曰灭,曷为不言其灭?为曹羁讳也。
国君死于君位称“灭”,这里为何不使用“灭”字?是为了为曹羁避讳(曹羁是曹国贤大夫,曾劝谏国君勿与戎人硬战,后出奔他国,史官为其避讳)。
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为曹羁讳也。
这大概是一场战争,为何不记载“战”字?同样是为了为曹羁避讳。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秋季,鲁庄公与宋国、齐国联合讨伐徐国。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冬季十二月癸亥日(初一),发生日食。
背景补充:曹国杀大夫事件与此前曹国与戎人的战争有关,部分大夫因未为国君战死而遭清算。鲁国伐戎、三国伐徐等军事行动反映了春秋时期诸侯国间的军事冲突与联盟关系。日食记录在古代常被视为天象警示,与政治事件相互映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