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路使船离开长江口后的第十二日,对马岛终于出现在海雾后面。
海风已经带上深秋的冷意。
使船没有直接进港。
常森先让快艇绕着外湾走了一圈,记下巡船、泊位与岸上新添的守望点,这才随行人司行人入港。
岛府准备得很充分。
厅中跪着三个人。
桌上摆着一册新抄的港簿。
港外还拴着一条破旧小船,船舱里扔着十余根锈蚀铳管。
岛府官员抬手指向三人。
“这便是贵国所索的海盗。”
常森没有看那条船,先拿起三份口供。
三个人说自己如何登船、如何分货,又如何将大明铜料、硫黄和铳件送往博多。
连停顿的位置都差不多。
他走到最左边那人面前。
“你说自己掌舵。”
“船艉刻的什么号?”
男人迟疑片刻。
“风浪磨去了。”
“几根桅?”
“两根。”
“左舷补过几次?”
男人答不上来。
常森又问船上的淡水放在哪里,货舱从哪边开,遇到逆风时谁管前帆。
男人越答越乱,最后把船首水舱说成了船尾暗舱。
另外两人也经不起细问。
一个是附近渔户。
一个替港中商铺搬货。
最后一个确实上过走私船,却只是送过两次淡水。
他们都参与过走私链条的一角,却不是大明公牒上点名追索的头目。
更不是能号令船队的人。
岛府官员沉下脸。
“海盗行踪不定。”
“岛主已经交出参与之人,难道还不算给大明交代?”
奉礼部文书出使的行人司行人,将公牒副本放回案上。
“公牒所索的,是主犯、涉案船只、流入此处的大明军器,以及近两年的港册与船册。”
“你们交来的人,不是主犯。”
“船呢?”
港外那条破船被拖到栈桥旁。
船身窄小,舱腹浅得装不下二十箱货。
常森绕船一圈。
真正涉案的船左舷补过一块深色旧板,艉楼下还有夹层。
这条船都没有。
船舱里的铳管长短不一,火门位置各异,其中两根已经锈穿。
也不是大明沿海失去的那一批。
行人又问:
“旧港册呢?”
岛府官员送来一本封皮崭新的册子。
常森翻了几页,手指停在装订孔上。
纸边没有长期翻阅留下的毛茬。
装订孔也只有一排新洞,没有旧线磨出的痕迹。
“这是新抄的。”
岛府官员道:
“旧册受潮,只能重录。”
“那便把旧册拿来逐页核对。”
厅中没人回答。
跪在最左边的渔户忽然抬头,用生硬的汉话挤出几个字。
“昨夜,船走了。”
守在后面的武士立刻按住刀柄。
常森问:
“去了哪里?”
“博多。”
岛府官员厉声喝止。
行人却没有争吵,只将三份口供重新封好。
“既然岛府将这三人作为涉案人员正式交给大明,大明便带回继续核验。”
岛府官员盯着他。
“他们已经认罪。”
“大明接人,不等于接受这份口供。”
“他们是否犯罪,犯到哪一步,由大明重新核查。”
“使船离港以前,你们仍可以交出真正的主犯、旧册和涉案船只。”
“若不交呢?”
行人看向港外。
“那便由大明朝廷决定,下一次派什么船来问。”
三人被分别押上不同船舱。
至少此刻,他们首先是被迫顶罪的待核证人。
其中是否有人参与送水、搬货、通风报信,仍要继续查。
使船驶出外湾不到一个时辰,一条挂着大明短旗的快船便从南侧迎来。
那是博多使团提前放出的先报船。
博多主船仍在后方,带着回执、火案证人和从灰烬中抢出的残页。
封蜡竹筒被抛上甲板。
博多方面答应查验旧册的前一夜,存放船货记录的账房突然失火。
烧毁的,主要是涉案两年的旧记录。
旁边的钱柜、货契和新账,大多完好。
两条被大明公牒点名的船,也在起火前半日改换船名,趁夜驶离。
港中商铺仍查到带有大明官作记号的铜料和锁机。
掌柜却一口咬定,货是从不知名海盗手里买的。
行人看完先报,立即下令:
“正本、抄本、假册、残页和三名证人分船保存。”
“任何一条船出了事,另一条也要把证据带回应天。”
这项安排不是临时起意。
最后一次出使以前,朱标已经要求对马、博多两路使团互通消息,文书、证人和实物不得全部押在同一条船上。
日头西斜时,三道压低的黑帆从对马方向追了出来。
船身低,吃水浅。
最前两条分别压向使船两侧,第三条始终咬着后舱。
三名待核证人便被分关在那里。
常森看了片刻。
“他们不是想打赢护船。”
“是想借夕阳与火箭烧乱甲板,再贴近后舱杀人,得手后立即退回岛岸。”
行人道:
“先升使旗。”
大明使旗升到桅顶。
三条黑船没有减速。
第一轮火箭越过海面,钉进前帆。
早已备好的湿毡立即压了上去。
第二轮箭矢紧随而至。
一名护卫肩头中箭,倒在甲板上。
常森不再等。
“对方先攻。”
“升战旗,护后舱!”
随行战船从使船后方切出。
两门小炮瞄准最前方黑船的桅杆与舵位。
第一炮落入海中。
第二炮擦过船艉,打裂半边舵板,操舵者也被木屑掀倒。
黑船舵效骤减,被浪推得横了过来。
最外侧那条见护船已经切入,立即转向岛北。
常森没有命人追。
使船、证人与公牒都在身后,为了抓一条逃船拆开护卫阵形,正合对方心意。
另一条黑船仍向后舱逼近,却被随行战船从侧面撞断数根桨。
钩索随即抛出。
水手收紧绳索,两船舷侧被死死拉住。
盾手压住船边,跳板架上以后,持枪军卒才依次登船。
领头武士中弹倒下,剩余十余人陆续弃刀。
常森登上黑船,没有先审俘虏。
他用短刀刮开船艉尚未干透的黑漆。
漆下露出半道旧验船纹样。
与对马港中所用的岛府验船图样出自同一套格式。
一名受伤武士的靴中,还藏着一块没有来得及扔进海里的守港番次腰牌。
被带走的渔户看见他,立刻向后缩。
“是他。”
“逼我们背供词的人里,有他。”
俘虏被分开审问。
其中一人供出,他们接到的命令只是烧船、杀掉后舱中的三个人,得手后从岛北小湾返航。
他不知道命令是不是岛主亲自下的。
只知道船、火箭和返航地点,都由守港人员统一安排。
这已经足以证明袭击不是一群临时起意的海盗所为。
却还不足以写成岛主亲自下令杀使。
常森将腰牌、验船木片、俘虏口供与带血使旗分别封存。
十余日后,证物送回应天。
御案上先放的是对马交出的新抄假册。
旁边是博多火场中抢出的残页。
最后才是守港腰牌、刮下黑漆的验船木片,以及被火箭撕裂、染着护卫鲜血的大明使旗。
朱元璋没有发怒。
“交人是假,交船是假。”
“旧册敢烧,使船也敢袭。”
“够了吗?”
“够了。”
朱标合上俘虏与三名证人的核验口供。
“大明没有证据说岛主亲自下令。”
“但岛府拒交主犯、伪造册簿,其守港人员又组织船只袭击大明使船。”
“岛府既不肯交出主使者,也不肯交出旧册与真船,就必须为包庇、拒捕和袭使负责。”
“再送一封文书,不是仁厚。”
“是让沿海军民以为,大明连自己的使旗都护不住。”
朱元璋看向东海舆图。
“那便打。”
朱标先命礼部将拒交人船、焚毁册籍和袭击使船的经过写成公文,送往沿海官港。
也交给停泊官港、验明身份的倭商与诸番商人传看。
大明所讨,是藏匿走私主犯、私运军器、毁灭证据和袭击使船之人。
三名被迫顶罪者的身份与罪责继续由法司核验,不因他们替大明作证便一概免罪,也不因岛府交人便照单定罪。
愿意交册、缴械、守法的百姓、船工与商户,不在讨伐之列。
敢沉船、烧仓、毁册、持械拒捕者,按敌军处置。
明军若趁乱劫掠、私分财货、擅杀降人,同样依军法治罪。
第一阶段军令也只定到对马。
先取港口,封住涉案船只外逃水道,控制港册、船册、仓场与军器库。
若九州方面不出兵接应,前军不得借口扩大战线,擅自深入他处。
军令抵达定海卫军港时,已是深秋末尾。
周彻解开海上前队最后一批封缆。
常茂逐队验枪。
常升将不得私掠、不得私分、不得擅杀降人的三条军法钉上每条兵船。
李景隆送来的转运册、接收册、空仓封条和分仓标牌,也一并运入军港。
汤和仍留浙江,负责修船、增援与沿海防务。
北方各军原地不动。
东征不从北疆拆兵。
朱元璋拿起玉玺。
玺印落下时,那本新抄的假港册仍摆在御案上。
朱标将东征令压在假册之上。
“退路已经给尽。”
“从现在起,不再问他们交不交。”
“由大明自己上岸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