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网名“赖家皮蛇”,真名赖春生,即是那个卖电脑给李博齐的小老板。
电脑在05年是妥妥的稀罕物,与它相关的人算是华夏“初代网民”。
送李博齐回“金桥酒店”时,赖春生给了它一张名片,上面印着的头衔居然是“春生网络营销策划公司”总经理。
“网络营销策划”在这个时代可是稀罕词,令李博齐印象深刻。
《小识代1》和《骄阳如我》在几天前完稿时,李博齐没收了袁姗和秋霖的个人笔记本电脑。
毕竟,凭电脑里的文本编辑日期和原始稿件,她俩有证据和“文青”争夺这两本书的版权!
作为赔偿,李博齐给两女各买了一台万元新机。
付款时,他和赖春生简单聊了两句。
然后,李博齐惊喜地发现“老赖”正是自己急需的那种人———网络推手。
网络推手,即是“水军”。
为了验证老赖的实力,他问了前者一句话:“你听过‘浪兄’吗?”
赖春生认真打量了李博齐一眼,笑着反问:“你说得是‘浪迹天涯’吧?”
李博齐点头。
“老赖”笑呵呵地说:“那是我小兄弟。”
牛逼,李博齐只想说你特么真会吹牛逼!
“浪迹天涯”被网友爱称为“浪哥”,号称华夏网络推手的“开山鼻祖”,你说他是你小兄弟?!
不过,能一口道破“浪哥”的网名,说明自己没找错人。
后面的事自然不用多说,花钱雇人炒作。
05年的软妹币很值钱,10万块一个月的“水军军费”,直把赖春生刺激的双眼冒红光。
更别说,李博齐还承诺单独给他2万块奖金!
钞票给的大方,事情自然办的漂亮。
一句话,在小说质量和砸钱炒作的双重托举下,《小识代1》和《骄阳如我(上)》火了!
大火算不上,但至少赢得了相当一部分“耽美们”的芳心。
就在昨天,版主Jerri?已经联系到李博齐,询问能否授权“进江中文网”代理出版业务。
李博齐当然不会拒绝,所以“文青”的帖子顺利得到“小粉红”首页推荐位。
“事情比我想象的要顺利。”李博齐摩挲着大腿,心里默默想道:“接下来就看《长路》的了!”
“进江”这边顺利打开了局面,但《长路》翻译工作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王佳慧只是个高中毕业生,英文水平再好,依然是个高中毕业生。
翻译工作两天前就完成了,李博齐随便看了看,立即发现问题。
僵硬!
组词造句太僵硬,不够口语化。
这种作品拿到英国去评奖,就像05年在“进江”上写“之乎者也”。
再讴歌真善美,也是一篇又臭又长的“八股文”。
至于同为英语专业的大三学姐袁姗?
呸!
专业水平还不如王佳慧这个高三毕业生。
“姗姗,你说的那个孟老师,英文水平真那么好?”李博齐开口问道。
袁姗坐奔驰c200驾驶位,双手紧握方向盘,一脸认真地驾驶着车子。
车子是李博齐的,准确来说是从袁姗贡献的“红金礼盒”里抽出来的。
或许有人会问,一位当过技师的人,怎么可能提供“红金抽奖机会”?
答案很简单,成功的道路永远不止一条!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加油。
袁姗压低车速,小声回答:“老板,孟老师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留过学!”
在她看来,留学海归学历都是拥有真才实学的“学术大拿”。
李博齐闻言不由撇了撇嘴,经历过后世信息大爆炸的他当然知道,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海归人才”都是绣花枕头。
“老板,翻译一本小说而已,咱们有必要给她备这么贵重的礼物吗?”
秋霖从身侧拿过一个黑色礼品袋,上面一串异常醒目的烫金字符:chANEL。
香奈儿bijoux链条包(2005年典藏款),售价10.17万软妹币,在05年算是顶级奢侈品,能换一辆相当不错的小汽车。
经过两天时间,在两个拜金女的熏陶和教育下,李博齐从一个敢穿着100一套路边摊上三楼的“小土鳖”,成为一个对莞市的各种时尚和享受之地有了初步了解的“半个时髦人士”。
在袁姗和秋霖的带领下,他知道了莞市最好的首饰店叫什么名字,最好的内衣店叫什么名字,最好的咖啡厅在哪里,最好的西餐厅在哪里,最昂贵的奢侈品店在哪里,最好的美发店在哪里,最小资的花店在哪里....诸如此类。
不愧是敢趁着暑假在学校附近做兼职的拜金女,两女对莞市这些最好的地方和最好的东西都了如指掌、如数家珍。
另外,两女对李博齐灌输了“泡妞诀窍”:
你如果喜欢一个女人,那就带她坐豪车、吃西餐、买珠宝。
完成这三步,你就可以带她去开房、开炮、开动!
确认过眼神,她俩被《小识代》毒的不轻。
这件香奈儿典藏版女士提包,是位学姐为今晚要见的那位“海龟外援”精心挑选的见面礼。
实话实说,她俩也很想要,奈何根本不配。
李博齐摇了摇头,淡笑道:“一个包包而已,算不得贵重。”
“她翻译的《长路》如果能让我满意,就是再送出去两个香奈儿又如何?”
“就怕遇到识货的人,一定要从我手里要走英文版署名权啊!”
他们现在去找的人姓孟名艳珺,是“莞市理工大学文学院”英文笔译专业副教授,袁姗的班主任。
据说是一位在英国留学四年以上的“海归精英”。
找她翻译《长路》,李博齐既心怀期待又心存顾虑。
期待她的专业能力,顾虑她的眼界高低。
专业能力强,自然有利于李博齐的“文抄计划”。
不止《长路》,他脑海里有大量获奖作品需要翻译!
出名要趁早,李博齐只争朝夕。
可若是她的眼界足够高,对他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长路》的字数不到十万,多看几遍就能记住故事梗概。
那位孟老师如果在看过原稿之后自己动手改编一个版本,再抢先一步翻译成英文,接着投到英国某个出版社出版……
自己不是鸡飞蛋打,替别人做嫁衣了?
就算那位孟副教授不是这种“无耻小人”,只要她坚持要小说的英文版“译者名分”,李博齐就要拿出一半获奖奖金。
平分的不止是奖金,还有荣誉!
在他看来,只要把翻译好的《长路》送到英国参评2006年的“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文学奖”,自己的中奖概率极大。
同一本小说,同一个评委会,同样的竞争者……
这个奖项是欧洲唯一由大学文学系教授与研究生共同担任评审的奖项,极具学术公信力。
这种奖项的评选委员会考量作者身份,但最重要的还是关注文学作品本身质量!
一万英镑奖金李博齐完全不在乎,但“译者名分”他真不想给一个陌生人。
根据《着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译者必须获得原作品着作权人的许可,才能对外授权使用翻译版着作。
也就是说,不管谁来翻译《长路》,这本书的着作权都属于李博齐。
但是,译者对翻译作品享有独立的着作权,有权禁止他人擅自使用自己的翻译成果。
也就是说,作为《长路》英文版本的译者,孟艳珺对英文版《the Road》的使用有很重的话语权。
比如说,如果第三方要使用译者的译作(如出版、改编),必须同时获得译者和原作者的“双重许可”。
换言之,她不能成事,但也能让你成不了事!
这位孟老师的眼界如果足够高,就不会看不出这本书的前景和商业价值。
李博齐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人性。
这位“外援”如果不贪心,同意转让英文版译者着作权,李博齐真愿意再送她一两件香奈儿或者等价值财物。
二三十万就能一次性解决所有麻烦,很划算。
可若是她看过原稿后坚持要着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