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别慌,老太君在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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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诗华会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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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清雅又打听一下这诗华会会去的人,确信这原本是太上皇每年一次主导举办的,也因此会和皇帝一起出面,她耍了个心眼,故意提了几个重要的大臣让杜春梅打听会不会去,杜春梅便怀疑她亲爹是这几个大臣之一。

见魏清雅的爹可能在诗华会里出现,杜春梅意识到必须要想办法混进去。

她们是没有门路的,但三教九流是有办法的。

最终,杜春梅打听到,今年的诗华会不在宫中举办,而是在京城中一处皇家产业,唤做春园的庭园中举办,那处庭园以养出很多知名花草为名,距离皇宫也不远,就只隔着一条街,而那条街住的也多数达官贵人,龙子凤孙,家家户户都有武功高强的侍卫,戒备森严,安全都是可以保证的。

杜春梅从魏清雅那里要了银子,打通关节,得到了一个在春园当临时丫鬟的名额,本是没有这个名额的,丫鬟几乎都是宫女调配过去,但总有一些疏漏在其中,管事若是想临时安排个丫鬟小厮进去混一天工钱,也不是完全不能操作。

因此,就让她谋到了这样一个机会。

直到此时,魏清雅才含蓄的告诉了杜春梅,她真正的身世。

杜春梅一直只以为她是某个要参加这个诗华会的大官的女儿,没想到她竟然是太上的亲女,是…当今的亲妹妹!

这高枝儿攀的杜春梅简直差点吓死!这是要一步登天的节奏啊,有了魏清雅这种身份的朋友,她怕是想挣个皇子妃当当都毫无问题!

魏清雅原本想用杜春梅谋来的关系,自己混进去当丫鬟,谁知得知她真正的身份后,杜春梅改了主意,她要给自己谋一份大恩——仅仅是把魏清雅送进春园参加诗华会,如何能体现她的恩德?

她要亲自替魏清雅勇闯春园!她要把太上带到魏清雅面前,让魏清雅牢牢记住她杜春梅为她做了什么!

四月初三,便是皇家安排的诗华会日子,杜春梅带上羊脂玉佩,带上那封信,以人家春园管事只认识她为由,替她去了春园。

杜春梅换上了那身粗使丫鬟的青布衣裳。

这衣服是新的,至少对她来说是新的。领口、袖口、下摆,针脚细密整齐,没有一处补丁。布料虽然粗糙,可厚实,结实,能挡住四月初春的寒气。她低下头,摸了摸袖口,心里涌起一股陌生的高兴劲儿——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穿过一件这样完整、干净、没有破洞的衣裳了。

上次穿新衣服是什么时候?她记不清了。大概是哥哥卖艺得了笔不错的赏钱,扯了块布给她做的,但那也是前年的事了。后来衣服磨破了,打了补丁,补丁又磨破了,就成了现在身上这件破破烂烂的旧衣。

“都听着,”管事婆子的声音又尖又利,打断了她的思绪,“进了园子,低着头走路,眼睛别乱瞟!手里的东西端稳了,茶盏、点心,摔坏一件,扒了你们的皮也赔不起!”

嬷嬷也觉得晦气,如此重要的场合,从宫里调来更专业的宫女儿多好,管事非要赚那几个臭钱,塞进来几个香的臭的不知所云的人。

杜春梅赶紧低下头,跟着十几个同样打扮的丫头,排成一列,从那道只开了一条缝的后角门钻进了春园。

一进去,她整个人就呆住了。

脚下的路,不再是坑坑洼洼的泥地,也不是她卖艺时站的青石板街道,而是铺得平整光滑的鹅卵石小径,每一颗石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在阳光下泛着湿润的光泽。

小径两旁是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花圃,里头的花,她一朵也叫不上名字,只觉得那些颜色——红的、粉的、黄的、紫的——鲜亮得刺眼,大朵大朵地挤在一起,开得没心没肺,热热闹闹。一股浓郁又复杂的香气,暖洋洋的,混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直往她鼻子里钻。

前面不远处,一道朱红色的回廊曲曲折折,廊檐下挂着一排她从没见过的灯。灯罩是薄薄的绢纱,上面绣着花鸟,那绣工精细得……她家里用的那个旧灯笼,跟这一比,简直像块破抹布。

她随着队伍往前走,不敢停下,只能用眼角余光拼命地看。远处的池塘水光潋滟,几座假山石堆得奇形怪状,有水从石缝里潺潺流下,叮叮咚咚的,声音清脆。这园子,大得看不到边,美得不像是真的。

她忽然觉得,如果能住在这样的地方,一定能长成一个优雅的贵族。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只知道这个院子里来了好多人,园子好大,终于走到了地方,是一处临水搭起的敞轩,里头已经摆好了许多矮桌矮几。管事婆子把她们领到旁边一个临时搭起的茶棚,里头热气腾腾,几个老练的宫女正在指点小丫头们摆弄茶具。

“你们几个,去那边,帮着把茶点送到轩里去。记住,放下就走,别多嘴,别抬头!”一个年纪大些的宫女指使着她们。

杜春梅端起一个沉甸甸的红木托盘,上面放着四盏青瓷茶盅,茶汤是碧绿色的,冒着袅袅热气,香气和她以往闻过的任何茶都不一样。她学着前面人的样子,小心翼翼地端着托盘,沿着鹅卵石小径,往那座敞轩走去。

越靠近敞轩,她呼吸越轻。

敞轩前头,空地上已经摆了几十张矮几,每张几后都铺着颜色鲜艳的锦缎坐垫,那料子滑溜溜的,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客人们陆陆续续到了,远远的,只看见一片锦绣辉煌。

有几个女子携手走来,说笑着。杜春梅偷偷抬起一点眼皮,心口猛地一缩。

走在前头那个,穿一身正红色的宫装,那红色亮得晃眼,裙摆上用金线绣着大朵大朵的牡丹,密密麻麻,看得人眼晕。她头上戴的更是不得了,金灿灿的步摇,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随着她的步子一晃一晃,晃得杜春梅心慌。旁边那个穿水蓝色宫装的要朴素些,可那料子一看也是顶好的,走动间泛着水波一样的光泽。

她们身后跟着好几个年纪小些的姑娘,个个穿得花团锦簇,打扮得像是年画上的仙女儿。有个穿鹅黄裙子的,手腕上戴着一只玉镯,那绿色,清透得像一汪水,比她见过的所有树叶、所有草都绿得好看。她只是抬起手理了理鬓角,那镯子就闪过一道温润的光。

杜春梅的脚步僵住了。她看着自己托盘里那几盏青瓷茶盅,再看看那些人衣裳上闪烁的金银丝线、头上晃动的珠宝、手腕上水汪汪的玉镯……她忽然觉得,自己手里端着的不是茶,是自己轻飘飘、一文不值的命。

她几乎是挪着步子,走到一张矮几旁。矮几后坐着两个少女,一个穿桃红,一个穿淡紫,正低声说笑着。杜春梅屏住呼吸,弯下腰,想将茶盏轻轻放下。

“你瞧,端郡王今日也来了,气色看着倒还好。”穿桃红的少女声音细细的,像黄鹂鸟。

穿淡紫的少女用帕子掩了掩嘴:“可不是,杜姐姐今日这身藕荷色也衬她,只是不知她心里……”

后面的话杜春梅听不清了,她放下茶盏,像被烫到一样缩回手,慌忙退开。退到一根粗大的廊柱后面,背靠着冰凉坚硬的木头,她才敢大口喘气。

她萌生了退意。

她发现自己和这些人,根本就是天差地别!

这些人富贵的能用银子硬生生砸死她!

她头一次非常后悔自己大包大揽了魏清雅认亲的活儿,她原本也只是肖想往后问魏清雅多讹些银子,若是能沾她的光进入这种上流社会,嫁一个富贵人家,就已经很不错了。

真正进来看到这些权势滔滔的人后,她才发现这天壤地别,她有些不敢了…但,她好像没有退缩的余地了。如果她这时候跑出去,就白费功夫了。

那边又来了人。一个穿月白锦袍的少年走过来,脸色是那种少见阳光的苍白,走几步就轻轻咳一声,旁边立刻有人递上雪白的手巾。他走得很慢,很稳,在一张矮几后坐下,接过另一杯茶,慢慢地呷着。

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另一位锦衣少年,走路步子大,下巴抬得高,一脸不耐烦地在一张铺着虎皮垫子的矮几后坐下,随手就把身边人递上的茶盏推开了。

杜春梅缩在柱子后面,眼睛却不由自主地追着那些人看。

看他们说话时从容不迫的样子,看他们举手投足间那种天生的贵气,看他们身上随便一件佩饰——腰间的玉佩,扇子下的穗子,甚至衣襟上一颗不起眼的扣子——都透着说不出的精致和昂贵。

她想起自己和哥哥姐姐在南城卖艺。冬天,风像刀子一样割脸,她敲锣的手冻得通红,裂开一道道口子。夏天,太阳毒辣辣地晒着,汗把衣裳湿透了一遍又一遍,黏在身上。哥哥要含着油喷火,有一次没弄好,火苗燎到了眉毛,疼得他好几天睁不开眼。她们要陪着笑脸,要说吉利话,要一遍遍表演,就为了围观的人能扔下几个铜板。

最多的一次,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看高兴了,扔了一小锭银子,大概有五钱重。哥哥捧着那锭银子,手都在抖,说够他们吃半个月的饱饭了,还能给杜春梅扯块花布做件新衣裳。

那锭被她哥哥当作宝贝的银子,能买下眼前哪位贵人身上的一颗珠子吗?能买下那位红衣公主步摇上最小的一颗宝石吗?能买下那个鹅黄裙子少女手腕上那汪绿水一样的镯子的一角吗?

杜春梅不知道。她只觉得胸口闷得厉害,像是被人用浸了水的棉花堵住了,喘不上气。那件她刚才还觉得不错的新衣裳,此刻粗糙的布料摩擦着她的皮肤,提醒着她与眼前这个世界的天壤之别。

凭什么?

这个念头像毒蛇,悄无声息地钻出来,缠住了她的心。

凭什么这些人,生来就在这样的地方,穿着这样的衣裳,戴着这样的首饰,说着那样轻声细语的话?而她和哥哥姐姐,就要在泥地里打滚,为了几个铜板拼死拼活,还要看地痞流氓的脸色,忍受路人的白眼和嘲弄?

魏清雅……如果魏清雅认亲成功,是不是也会变成这些人中的一员?穿着绫罗绸缎,戴着珠宝首饰,前呼后拥,住着比这春园还要大、还要美的宫殿,吃着山珍海味,永远不用再为下一顿饭在哪里发愁?

那她杜春梅呢?继续敲锣?继续看哥哥喷火时提心吊胆?继续被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用眼睛打量?继续住在那间漏雨的破屋子里,算计着每一文钱的用处?

这样想着,她突然好像没有那么多畏惧了…

就在这时,一阵特别整齐、特别响亮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敞轩内外所有的声音,说笑声、杯盏碰撞声、甚至风声,都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骤然掐断了。

一个尖利、高亢、拖长了调子的声音,划破了春园里最后一丝宁静:

“太上皇驾到——皇上驾到——”

杜春梅浑身一激灵,和所有人一样,噗通一声跪了下去。额头抵在冰冷的鹅卵石地面上,粗糙的石子硌得皮肤生疼。她不敢抬头,只能用耳朵听。

脚步声更近了。沉稳的,不疾不徐的,一步一步,像是踩在她的心尖上。她能感觉到一种无形的、沉重的压力弥漫开来,让周围空气都凝滞了。

她偷偷地,极其缓慢地,将额头从地面抬起一丝缝隙,眼睛向上瞄去。

先是映入眼帘的,是两双明黄色的靴子。靴面上用金线绣着张牙舞爪的龙,那龙的眼睛是黑宝石镶的,在阳光下反射着冰冷威严的光。靴子停住了。

然后,是同样明黄色的衣摆,上面绣满了她看不清但觉无比繁复华丽的图案。金银丝线在日光下闪闪发亮,几乎要灼伤她的眼睛。

这就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人。

杜春梅的心跳,在那一刻,停了一拍。然后,开始疯狂地、不受控制地擂动起来,咚咚咚,咚咚咚,撞得她耳膜发疼,撞得她浑身血液都往头上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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