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强奸案的沉冤昭雪,舆论的焦点迅速转移到了即将二次开庭的灭门案上。
某知名法律论坛上,一个名为《郑龙强奸案翻案!灭门案能否逆转?张伟能否一战封神?》的帖子被高高顶起,回帖数瞬间破万。
楼主情绪激动,认为强奸案既然是冤假错案,那郑龙就是被逼上绝路的受害者,张伟的正当防卫辩护肯定能成。
下面跟帖的吃瓜群众也是一片叫好声。
“绝对能成!张律师牛逼!”
“被骗了几十万,还坐了两年冤狱,这换谁不发疯?”
“李静一家就是死有余辜!支持正当防卫!”
然而,在一片狂热的叫好声中,几位认证为专业人士的Id下场了。
他们的话,直接浇灭了网友们不切实际的幻想。
认证为【资深刑辩律师·罗某】的账号回复道:
“大家冷静一点。强奸案无罪,确实证实了被害人李静一家存在重大过错。”
“在刑法上,被害人过错是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但是从轻处罚仅仅只是从轻,它不妨碍法律灭门案的定性!”
“大家请注意,灭门案死了四个人!”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致多人死亡的恶性案件,量刑极其严格。”
“郑龙连砍四人,现场惨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
“这种程度的客观犯罪事实,哪怕有被害人过错作为缓冲,也绝对不足以撼动死刑的根基。”
“至于正当防卫?别做梦了。武力完全不对等,防卫过当都很难认定,故意杀人罪是板上钉钉的。”
另一个认证为【法学教授·普法达人】的账号也紧跟着发帖分析:
“我仔细研究了灭门案一审的庭审录像。”
“张伟律师在法庭上抛出的‘集体自杀论’,说实话,太狂了。”
“强奸案翻案,确实能证明郑龙的杀人动机情有可原,属于激情杀人或者被激怒后的报复。”
“但这改变不了他杀人的客观事实。”
“法官判案是要看证据的。”
“监控拍到他带刀上门,现场四具尸体,这些都是铁证。”
“张伟现在死咬着那把杀猪刀没做伤痕鉴定,其实就是一种诉讼策略。”
“他知道正当防卫根本打不赢,他只是在利用程序漏洞拖延时间,想用强奸案的无罪判决,去法官那里博取最后一丝同情,争取一个死缓。”
“但这就像在走钢丝,一旦法官认为他在藐视法庭,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依然高达99%。”
一位自称是前主审法官的匿名网友更是直言不讳:
“网友们把法律想得太简单了。”
“四条人命的案子,地方维稳压力极大。”
“就算李家再有错,法律也不允许私刑复仇。”
“如果判了正当防卫,那就等于告诉全社会:只要你受了委屈,你就可以去杀人全家。”
“这个口子一旦撕开,整个社会的法治秩序就崩塌了。”
“所以,强奸案是强奸案,杀人案是杀人案。”
“张伟想靠强奸案的无罪判决来给灭门案翻盘,无异于蚍蜉撼树。”
“郑龙的结局,大概率还是死刑。”
这些专业人士的分析一出,帖子里的气氛顿时降到了冰点。
热血上头的网友们这才意识到,现实的法律并非爽文小说。
冤屈洗清了。
但四条人命的血债,依然像一座大山,死死压在郑龙的身上。
张伟面临的,依然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绝境。
........
郑龙强奸案再审结束不久,灭门案的合议庭就将二次开庭的时间通知给了原被告双方。
十多日后,张伟带着张凯再次踏上了扶县的土地。
这一次,迎接他们的不再是空旷冷清的街道。从他们下榻的酒店到法院门口,总能看到一些或探寻或好奇的目光。有几个年轻人甚至认出了张伟,远远地喊了一声“张律师加油”,然后像追星的小粉丝一样激动地跑开。
张伟笑了笑,拍了拍身边神情紧张的张凯:“你看,人心是杆秤。”
相比于第一次开庭时,那能当篮球场用的、只有寥寥几个人旁听的法庭,这一次的景象堪称天壤之别。
上下两层的旁听席,黑压压地坐下了一大半人,他们交头接耳,嗡嗡的议论声让庄严肃穆的法庭充满了市井的热闹气。
而在扶县法院官方开通的庭审直播间内,更是早已人满为患,一大票等着看“张神仙”再次大杀四方的网友,在开庭前用弹幕聊得热火朝天。
【张伟律师我的神】:前排占座!今天来看张神仙怎么锤死扶县这帮狗官!
【理性吃瓜群众】:别高兴太早,强奸案是证据问题,这个灭门案可是郑龙自己都认罪的,难度不是一个级别的。
【我爱喝可乐】:我赌一包辣条,今天公诉席上绝对没有郑致远!上次直播社死,他现在估计在家里研究怎么“象征性上吊”呢。
【扶县本地人】:来了来了,张律师和被告进来了!真人比视频里还显年轻啊!
【兔兔辣么可爱】:@是小仙女呀 老婆快来看!你老公的偶像登场了!
弹幕飞逝间,张伟带着张凯走进了法庭,在被告席上坐下。
他的目光在公诉席上一扫,乐呵呵地开口说道:“刘检别来无恙啊,听说你们郑检被停职调查了?”
刘建明握着卷宗的手猛地一紧,抬头冷哼一声:“托您的福!”
张伟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转头打量起法庭内的人群。
随着时间的推移,郑龙再次被押上法庭、合议庭的成员们也相继入座。
法庭内原本嘈杂的议论声渐渐平息下来,空气中弥漫起一股无形的压力。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审判席上。
时间很快就来到开庭的时间点。
咚——!
一声清脆而有力的法槌声,压下了全场最后的一丝声响。
审判长目光如炬,环视一周。。
“郑龙灭门案第二次庭审,现在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