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当然不是在胡说八道。
与郑龙的数次深度沟通中,他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被所有人忽略的致命细节。
郑龙承认,他确实是提着刀从家里一路走到前女友家楼下的。
这一点,在铁证如山的监控面前,无可辩驳。
但进门之后发生的事情,却有些许不一样。
据郑龙所说,对方一家四口根本没把他这个刚出狱的“强奸犯”放在眼里。
他几次举起刀,试图为自己讨个说法,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的嘲讽和羞辱。
前女友的弟弟甚至嚣张地把头抵在他的刀刃上,喷着唾沫星子叫嚣。
“你他妈有种就砍我!没种就滚蛋!”
说实话,郑龙当时真的没种。
被愤怒冲昏头脑提刀上门是一回事,可真要让他杀人,他不敢。
他才三十多岁,他还有父母,他不想用自己剩下的几十年生命去为了一时冲动买单。
可他这副迟疑的怂样,在对方看来,成了得寸进尺的信号。
言语辱骂已经不够过瘾,前女友的弟弟一把拍掉了他手里的杀猪刀。
紧接着,四个人一拥而上,开始对他进行推搡。
父亲推他的肩膀,母亲抓他的胳膊,前女友在一旁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着他全家。
推搡很快升级成了殴打,一个响亮的耳光抽在郑龙脸上,彻底点燃了他心中最后一丝理智。
郑龙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冲进厨房,随手抄起了另一把更锋利的菜刀。
他本想着挥刀虚砍震慑对方,但谁知对方笃定他不敢真砍,竟肆无忌惮地朝他逼近。
于是,惨案发生了。
所以,死者身上的伤口根本不是郑龙从家里带来的那把杀猪刀造成的!
而这,就是张伟敢说出正当防卫的底气。
他仔细翻阅了案卷,扶县检察院的证据目录里,赫然将郑龙带来的那把杀猪刀作为凶器提交,却压根没有进行伤口与刀刃的匹配鉴定!
在刑法上,判定正当防卫还是蓄意谋杀,除了要看自身是否受到伤害,是不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外,作案工具的来源也是关键中的关键。
如果是事先准备好的武器,极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蓄意谋杀。
至于辩解的正当防卫,极大可能会被解读为做局陷害!
但如果武器是冲突升级后,当事人为了自保从现场临时获取的,那就为正当防卫的辩护留下了至关重要的空间。
当然,张伟也清楚,这条路不好走。
郑龙自己只有几处淤青,对方却死了四个,典型的武力不对等。
即便武器是现场拿的,也很容易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杀人。
但张伟是谁?
他的四星技能【巧舌如簧】,有30%的几率让法官在对方无反驳证据的情况下,相信他的诡辩。
再加上他对自己的嘴有着十分的自信!
就自己这三寸不烂之舌,天然就有30%的加成,成功率直接飙升到了60%。
超过一半,足够了!
刘建明看着张伟脸上那抹自信的笑容,冷哼一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带。
“那就祝张律师心想事成吧。”
他心里想的却是:你要是能把这四条人命辩成正当防卫,我当场把这张公诉席的铝合金桌子吃了!
没过多久,审判庭里又零星进来了几个旁听的群众。
紧接着一阵哗啦啦的金属碰撞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四名全副武装的特警,一前一后,一左一右,押送着一个身穿橙色囚服的身影走了进来。
正是本案的被告人,郑龙。
沉重的手铐和脚镣限制着他的行动,但他却不像一般重刑犯那样垂头丧气。
相反,他腰杆挺得笔直,面无表情,眼神平静地扫视了一圈法庭,最后目光落在了辩护席的张伟身上,微微点了点头。
特警将他押送至被告席那特制的金属围栏之中,旁听席上的吃瓜群众们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看,就是他!杀了人家一家四口!”
“我的天,这小子看起来怎么一点都不怕?跟没事人一样!”
“心理素质这么好?真是个天生的恶魔!”
他们哪里知道,此刻郑龙的平静,绝大部分功劳都要归于张伟。
在开庭前的数次会面中,张伟反复地向他灌输一个信念:“你不是杀人犯,你是受害者。你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为了活下去而做出的反击。记住,你是正当防卫!”
这种近乎洗脑式的心理建设,让濒临崩溃的郑龙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他现在坚信不疑,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活下去。
时间流逝,随着书记员一声“请审判人员入庭”,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审判席后方的侧门。
三名身穿法袍的审判员依次走了进来,在审判席后方站定。
为首的,是一名面容周正、气质沉稳的年轻男性,他就是本案的审判长王宇。
王宇的目光习惯性地扫过全场,当他看到被告席辩护人位置上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时,眼神明显停顿了一下。
王宇曾经是三江律所的一名普通律师。
他曾与张伟共事过两年,在张伟被踢出三江之前,他成功考上了老家扶县的法官助理。
很幸运,五年助理期满,一位老法官退休,他凭着优异的考核成绩,顺利递补成为了一名审判法官。
虽然比不上张伟乘风而起,但也算得上顺风顺水,只是没想到他们再次见面竟然是在如此情景下
一个在台上,一个在台下。
一个手握法槌维护正义,一个为恶魔辩护。
与此同时,张伟也抬头看向了审判席。
他微微凝视着那位年轻的审判长,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
这人好生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没等他细想,书记员清脆的声音已经响起。
“全体起立!”
哗啦一声,庭内所有人站了起来。
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审判长王浩拿起法槌,重重敲下!
“现在开庭!”
王宇的目光从被告席的张伟身上移开,转向了公诉席。
“请公诉人陈述本案案由及诉求。”
刘建明闻声,整理了一下身前的案卷,随即站起身来。
“审判长,审判员。”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郑龙因与被害人李某存在感情及经济纠纷,心生怨恨。于案发当日,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杀猪刀一把,从自己家中出发,径直前往被害人李某位于扶县某小区的住处。在进入被害人家中后,被告人郑龙与被害人一家发生争执,随即便用凶器,将被害人一家四口,即李某、其父李某某、其母张某某、其弟李某某当场砍杀身亡!”
他简短地陈述完案情经过,话锋猛地一转。
“被告人郑龙携带凶器上门,其主观上的杀人故意极其明显!其行为并非简单的激情犯罪,而是一场早有预谋、蓄意为之的残忍报复!其犯罪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社会影响之恶劣,令人发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四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说到这里,刘建明稍作停顿。
“且其在强奸罪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实施暴力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为报复泄愤,滥杀无辜,致一家四口灭门,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已完全符合适用死刑的法定条件!”
“为维护国法尊严,严惩犯罪,告慰逝者,公诉人请求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郑龙死刑,立即执行!”